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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河濱自行車道之怪現狀 之 這些人到底在想什麼?

站在別人的立場想事情,
有時就不會那生氣了,
想想自己還不是偶而都騎在人行道趴趴走,
(當時走在上面的行人, 不是都幹幹叫)

放輕鬆,,,, 卡爽
rabbit wrote:
「公共汽車」公幹「計...(恕刪)


呵~~~用路生態!!
不相容,大家都要自爭用路權了.....

就我長騎的萬華到社子島路段,有行人跟單車道,是分開的!!
而且有國家設立的標示~~~
不過,確實有走路,慢跑,遛狗的人在單車道上....

非假日車不多,直接閃過!
假日車多,那就等時機超車~~
對我而言騎車是休閒,跑多快不是我所在意的~
有點懊惱是因為....這些人看不懂標示??
不去計較是因為.....放慢車速閃一下也沒什麼!

而晚上,萬華到土城段,確實有很多沒路燈的路段!
行人還是單車專用道,似乎標示不清.....
既然是晚上,而且沒路燈,騎乘速度自然不敢太快~
別說撞到人,自己壓到石頭,撞上坑洞而摔車都有可能,所以放慢!
放慢後,前方有沒有黑影....還是可以看得到的~
月黑風高,把當兵站02-04衛兵勤務的眼觀四面,耳聽八方的本領拿出來!
見到黑影就開槍.....

假日時,河濱公園自行車道早已車滿為患!
想騎得輕鬆愜意早已不可能了!我覺得要看清事實,接受事實!
抱怨行人,抱怨小朋友,抱怨所有妨礙自己騎乘的人事物....都是多餘~
假日若想順暢的騎,痛快的飆....台灣多的是寬敞的鄉縣道!!
若離不開河濱公園自行車道,設法在非假日時去騎吧,人車真的很少~~
我也喜歡那種感覺,邊騎邊拍照,感覺真的很好,那才是休閒哪.....

但遇到假日......還是認了吧!
縱然將全北縣市河濱公園自行車道再拓寬一倍也不會有所改善~
因為....會湧入更多的人車......這....也是常態吧....
⚠ 騎機車很討厭莫名其妙被狗追著吠,甚至被狗咬!我不能打那些狗自保,因為那些狗有人罩...
其實在很多河濱的路段
除了自行車道之外
在比較靠河邊, 也有一條應該是給行人用的觀景步道
那個就比較適合讓要觀賞風景, 在河邊散步的朋友們使用
在那裡漫步, 也應該比較不用擔心往來的車子

我自己有一次從大稻埕騎到中山高段爆胎
我也就大多是把車牽在人行步道
比較不會妨礙到騎士
I am inspector GADGET!!!

pill wrote:
加上一般車燈,僅能算是警示,還稱不太上能完全照明,
要是不幸發生意外,這責任還真的不知道該算誰的



為什麼不或去裝一個『真正安全,可以看清楚前方物體的車燈』?
只會要求別人
『衣服不要穿黑的』
你不會自我要求喔?


只有騎腳踏車是運動喔?
別人散步聊天都不是運動喔?都是廢人喔?都是『障礙物』喔?

騎自行車了不起喔!

jwave wrote:
你為什麼不或去裝一個...(恕刪)



大家講的是"守法"的問題!!!
既然是"自行車專用道" 就應該為"自行車"主要使用的道路!!!
原則上行人是不可行走的......


難道您會騎著"摩托車" 上 "高速公路" 嗎 ???
當警察給你攔下來後......跟您說:先生~高速公路只能公800cc 以上車輛行駛!!
您可以跟他說 : 騎小綿羊的是廢人喔?都是『障礙物』喔?開車了不起喔!
攝影心世界 http://www.wretch.cc/blog/shilon

jwave wrote:
騎自行車了不起喔!


別氣
這篇文的重點是放在. ............自行車專用道

如果是混合道 大家都要提高警覺

上次不是有個新聞
一位機車騎士撞到一個騎著單車的阿伯
結果機車騎士死了 阿伯被判有罪
因為阿伯自行車沒裝後燈或反光燈
那位機車騎士沒開燈嗎 我想應該是有 可是他還是撞到騎單車的阿伯
所以晚上在路上加強自身的警示功能是為了自身的安全

畢竟 生命是無價的
我在河濱車道共騎了兩次

一次星期六、一次星期天

兩次都遇到同樣的問題

因為是假日,難免會有全家大小一起出遊的情形

不過,就一條大概能容納三台車的車道

原本大家都是應該靠邊邊騎,中間的車道應該是有人要超車用的吧

可是就是偏偏有人會把整條車道佔住

好幾次我在騎的時候

前方一家大小倂排而來,我想他們可能會讓我過吧

結果我靠邊邊停下來,心想因為有小朋友,怕他們的技巧比較不熟練會撞上來

所以我下車等他們讓出車道讓我過

沒想到,他們就真的這樣給我騎過來,等到真的快撞到的時候才自己驚叫一聲

可是也是給我輕輕的撞了下去…

這種人在假日還真不少…應該要多宣導才是…
我們的社會在這幾年下來,越來越容易形成對立的狀況......

雖說明明是自行車專用道,

但公共空間是固定的,
如果透過強烈的宣導與執法,
不准慢跑、散步的行人上自行車專用道,
若是如此,難保不造成更大的對立與衝突?

老實說,在自行車專用道慢跑、散步的路人,絕不比車友少,
若真要爭取權利,或從資源分配的角度來看,
是爭不到什麼的。

若真要堅持自行車專用道只准自行車使用,
我想,會有多數的專用道會被取消,
而立上"禮讓行人"的告示牌吧!

就算自行車專用道只准自行車使用,
還是會有些車友沒按照多數人以為的"規定"騎車,
難道這時還要訂定一些法規:不准並排、不准逆向、慢速車理讓快速車.......
就算訂了,也很難執行。

所以,
還真的如部分車友所說,
多包容、留意一些吧!

若真與上人車分道的情況,
不妨和緩的提醒一下行人,
或許,對方還真沒看到標示,
我相信,大部份會到河濱公園休閒的人,都還蠻和善的。

畢竟,誰也不想出意外、誰也不想撞傷人,
不過就休閒騎車、修身養性囉。




普遍的來說 守法的觀念在台灣只能當作空談
指正違規的人 結果得到的就是用很惡劣的態度來對待你
目前只能以自己守法來做消極的抵抗
畢竟我在沒有車的馬路上等紅燈 至少有守法的人也會等
想闖紅燈的也會有些"顧慮" 至少也會跟著等
身教也是很重要的 小朋友會跟著大人學的
父母不重視這方面的教育 下一代的也好不到哪裡去
只會一直讓環境混亂下去 爭吵也沒用
搞不好一定要到"三重分局"才能報案咧.....
騎車時你是抱著要運動 訓練的心態還是悠閒看風景的心態
如果是要運動流汗車速一定是比較快的
我想常常在練車的人就不會去選擇"自行車專用道"
因為大部分在"自行車專用道"上的人或是車都是悠閒看風景的心態
這樣說你應該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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