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們大樓的管委會是沒這項規定,警衛也沒阻止我。也幸好我們的電梯稍大些,不必讓車蹺孤輪就進得去。但是管委會說不能停停車位就是。------這是哪門子的規定!!
交屋後,各戶陸續裝潢、搬家入住,
最快最快也要半年後才可能住滿,貨梯情況歸正常。
建議elsa還是跟管委會再交涉看看,
看可不可以在貨梯故障或被佔用太久的情況下(如搬家公司在裝卸家俱時…),讓妳使用客梯,
畢竟妳只住3樓,又不是最頂樓,
只要客梯裡沒人,而1樓又沒人共等電梯,那時再牽車進入,就不會影響任何人啦!
電梯到2樓還有人要進入上樓,是少之又少,
當然下樓時,最好也是等空梯時再牽入較好。
如果管委會還是不肯,
那只要每遇到貨梯被佔用,遲遲不來,
就打對講機煩管理員,
考考他,阿是那一戶在裝潢?那一戶在搬家?
(這是第一時間就得回答出來的,否則就是疏忽打瞌睡,得小心飯碗不保,有的社區要裝潢還得先繳保證金)
請他打對講機上樓請該住戶先讓貨梯放行,
管理員被妳煩久了,一定會跟主委再協調的啦!
至於被要求簽切結書,太奇怪了,
公共設施損壞,只要誰弄壞誰就要賠,
這是基本常識,不然貼佈告欄公告就好了,
若要簽,當然是每一戶都要簽,幹麻只要妳簽,
啊是弄壞但沒簽就不用賠嗎?
還是沒弄壞但有簽所以就賴妳,叫妳賠嗎?
沒道理!!!
我是因為改大門位置,離電梯口很近,
管委會請我簽切結書,不再加裝鐵門(向外開,怕打到出電梯的人),
若執意加裝,發生意外,後果自行負責(還是可以裝),與管委會無關。
妳也可以請管委會簽切結書,保證樓梯永遠乾爽淨空,
以備貨梯故障,又不讓坐客梯時,
那妳扛車走樓梯,萬一梯面清潔人員剛拖過溼滑或沒清乾淨,
害妳跌倒,人若受傷、設施損壞、波及第3人,後果請管委會負責。
喔對了!
一定要拿到,牽車只能坐貨梯不能坐客梯的書面決議文件,(妳跟他們要這個,他們就先怕到了)
否則,貨梯壞了不修,扛車走樓梯萬一……,他們全不認帳,都說沒說過。
不是我烏鴉嘴,有備無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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