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en-papago wrote:賣場也要負起責任吧!...(恕刪) 的確應該如此。類似的情況若發生在歐美國家,自行車騎士也一定會被起訴,但該自行車騎士同時可以對賣場及製造商提出告訴,要求賣場及製造商負責賠償。
無論如何,平安是福.不論大家 騎車, 開車, 單車, 都順順行, 快樂出門, 平安回家.年前家人發生事故, 至今還沒完全解決. (法院受審中~)預計最少要3~6個月, 事情才能到一段落.~~ 平安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
我個人認為主動式的閃爍後燈或者是被動式的反光鏡,都是警示作用,對於馬路這種高危險性的地方,利用人肉去保護鐵馬也實在沒有太大的用處,除了車友們自己的注意之外,當然教育大眾注意路況也是主要的當前之題,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應該還是自行車道的規劃,對於國外已經規劃已久的自行車道爲何台灣總是無法快速的學習並且實施在台灣,反而弄出一條隱形車道,難道沒有看過豬也吃過豬肉吧,不知道路邊停車還有違規停車的情況嚴重嗎?不往左閃往那邊閃,難道遇到路邊停車就要停下來停看聽嗎?機車要閃右邊的停放車輛也不可能打方向燈嘛!走人行道上又被行人瞪,也被機車阻擋去路,就算車友們再注意我想發生意外也是難免,雖然對於該檢察官的起訴理由深感敬佩,也認為有理由,但我想,除了車友自己應該負擔一部份的責任之外,也應該將大部分的責任歸責於政府,畢竟台灣人多地少,單車確實是城鎮之中減少空污以及塞車情況的良好交通工具,如果可以急早規劃自行車道以及將大眾交通工具普及便利,誰願意在高油價的時刻還自己開著車呢?相信台灣也真的會變成寶島,綠化之後連城中都是休閒騎單車的好去處,就像是敦化北路上的分隔島(可惜沒有設置自行車道),當然可想,台灣將可能因此發展出觀光財,我想政府應該要有遠見,台灣才會更好,以此勉勵大家,騎單車真的很棒,環境雖然對我們不利,可是我們的堅持將會讓台灣走向更美好的未來!大家加油!!
我個人認為主動式的閃爍後燈或者是被動式的反光鏡,都是警示作用,對於馬路這種高危險性的地方,利用人肉去保護鐵馬也實在沒有太大的用處,除了車友們自己的注意之外,當然教育大眾注意路況也是主要的當前之題,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應該還是自行車道的規劃,對於國外已經規劃已久的自行車道爲何台灣總是無法快速的學習並且實施在台灣,反而弄出一條隱形車道,難道沒有看過豬也吃過豬肉吧,不知道路邊停車還有違規停車的情況嚴重嗎?不往左閃往那邊閃,難道遇到路邊停車就要停下來停看聽嗎?機車要閃右邊的停放車輛也不可能打方向燈嘛!走人行道上又被行人瞪,也被機車阻擋去路,就算車友們再注意我想發生意外也是難免,雖然對於該檢察官的起訴理由深感敬佩,也認為有理由,但我想,除了車友自己應該負擔一部份的責任之外,也應該將大部分的責任歸責於政府,畢竟台灣人多地少,單車確實是城鎮之中減少空污以及塞車情況的良好交通工具,如果可以急早規劃自行車道以及將大眾交通工具普及便利,誰願意在高油價的時刻還自己開著車呢?相信台灣也真的會變成寶島,綠化之後連城中都是休閒騎單車的好去處,就像是敦化北路上的分隔島(可惜沒有設置自行車道),當然可想,台灣將可能因此發展出觀光財,我想政府應該要有遠見,台灣才會更好,以此勉勵大家,騎單車真的很棒,環境雖然對我們不利,可是我們的堅持將會讓台灣走向更美好的未來!大家加油!!
xxplus wrote:說老實話如果是沒有路燈的郊區山路在連汽機車開了大燈都看不清楚的情況下你要怎麼騎一台像新聞裡那樣沒前燈的單車??這麼黑誰要騎單車??還是連個LED燈都沒裝的單車??...(恕刪) 前兩天在宜蘭就遇過, 而且大部分騎單車的人都沒有裝前後燈...說老實話, 他們是怎麼騎的我是不知啦, 但自己看了都覺得很恐怖...
我自己有騎機車也騎單車對於這一則新聞只能說阿被有錯在先(他沒反光告示板)但是機車騎士也有錯(車速一定不慢才會撞上阿被)只是阿被較衰(因為機車騎士掛了)所以他會被檢察官以過失致死起訴往往在很多地方很多小是我們都不太會愈注意都會心存僥倖(阿我不會那麼衰,阿一下子就到家了沒關係.........)這就是出事的開始所以我們只能提醒自己騎機車(單車)時多注意路況(不要過快)就算再看似沒人的地方也要注意出門在外要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隨然我也常常騎快車......哈哈所以有點沒說服力
由新聞報導中來看,這位腳踏車的車主雖然感到無辜,但我覺得安全還是最重要的。有多少次我開車,等到距離近些才看到有些身著深色衣服的腳踏車或機車騎士,由身上到車上完全沒有一點亮光,真是危險極了。民國76年在屏東機場服役時,因為大部份人都以腳踏車為交通工具,短短地一年多一點,機場內有兩位被軍車撞死,都是因為沒有燈光。後來營區強制規定腳踏車一定要貼反光紙,情況才獲得改善。奉勸大家,開燈除了照明外,也有讓人知道您位置的提醒作用。所以我的習慣都是天色不佳時立即開小燈,安全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