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前面回文就台鐵攜車規定已非常明確,應該說大多數的單車不管摺疊與否應該都不可以,不然就是應該辦理托運,但是因為站務人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造成有人可以放行,不能放行就說台鐵政策不一,不重視乘客權益,好奇怪的理論,不懂中..........??????人與人相處多將心比心,就能釋懷了.
dadaron wrote:請教 高鐵也可行囉...(恕刪) 我不確定高鐵的規定,單車裝入攜車袋上高鐵應該是較沒問題,高鐵沒有站票、停靠站少、每節車廂都有大件行李置放區,單車裝入攜車袋後可以放在行李區,我上車的時候月台的服務小姐還幫我搬攜車袋,車到台中我還看到另一車友背著攜車袋上車,走到行李區發現已經沒空位,就走到下列車廂找空位。
我在台中通勤上下班,大多數的站都可以,目前遇到會刁難的只有「彰化站」,要進去搭乘時,剪票員有意見,ps:「我還是定期票,從自動閘門進出」。我的車種:【STRIDA 5.1 】,車重:11kg刁難原因:沒有用套子套起來(目前好像很缺)。解決方式:用外套套在龍頭上,包起來,推著走進去。公告「旅客乘車隨身攜帶物品注意事項」 壹、依據本局旅客運送實施要點第110、112、113點規定辦理。 一、每一旅客隨身攜帶物品其重量及體積限制如下: ◆ 總重量不得超過十五公斤。 ◆ 每件體積不得超過四十五立方公寸。 ◆ 總體積機得超過六十立方公寸。與台鐵的規定因不超過吧!!!看人阿,大多數的台鐵人都可以認同,列車長巡視時,也沒有特別的意見。
ferrari456 wrote:我在台中通勤上下班,...(恕刪) 您知道立方公寸嗎= =公寸=10公分一立方公寸=1000立方公分超過可多了........我第一次考慮就決定不幹我覺得這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