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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撞上鐵人 頭目遺孀走唱籌賠金" .......有目擊者來現身說一下嗎?

嗯....如果這是事主的話....
https://www.ptt.cc/bbs/LAW/M.1402912506.A.29B.html

我個人抱持很大懷疑就是
事主在PTT聲稱"撞到後我人飛出 鎖骨骨折 回桃園住院開刀"
但新聞裡是說換上另一台車去完賽
到底哪個是真的誰知道?

這事主老實說應該是要去告主辦單位
告個沒錢的老人家,只會搞到兩邊都有錯,一個沒看路,一個誤闖比賽道
一開始開車損3萬,加上精神賠償30萬,這居心我蠻懷疑的就是
不知道事主有沒有向主辦單位提告,還是柿子挑軟的吃?



哈囉你好!!! wrote:
https://ww...(恕刪)



好厲害!!
PTT都找到了

對於新聞說撞上阿婆後馬上騎另一台車就走了這件事我也很疑惑
哪來的另一台車呀?
是坐上救護車走嗎?

大野狼被小紅帽吃 wrote:
好厲害!!PTT都找...(恕刪)

看不到耶,方便分享一下ptt上面的全文嗎?
michel0103 wrote:
嗯....如果這是事...(恕刪)


告主辦單位可能勝算不高,比賽規則及規定中有告知相關訊息

應該是這一場Challenge Taiwan(台東)的比賽規則及規定

在任何時候,均請依從交通規則,並請選手將所有賽道當作仍是向一般大眾及車輛開放的狀態。特別是某些鄰近大眾行經路線或住宅區的路段,以及緊急或大會車輛應工作之需,仍會有車輛或行人進入賽道,故請在任何時候均依從交通規則,並靠右行進。



另外PTT八卦板有人提到,機車騎士有肇責的話,主辦單位的保險公司賠完後照樣代位找她

Re: [新聞] 車禍沒錢賠 嬤賣麻糬還債(10/13 12:28的推文)



【情況一】走交通事故處理有和解的話,機車騎士應該是有強制責任險或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賠償自行車騎士的體傷,機車騎士依肇責賠償自行車騎士的財損,自行車騎士也要依肇責賠償機車騎士的財損

【情況二】未和解走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對機車騎士損害最大

【情況三】未和解只走民事,就會是新聞報的那樣,提告人把一些阿里不達的損失都加進去(只要繳得起裁判費就好了),但法官通常還是會判賠填補實質損失的部份(精神損失很難舉證的,體傷部份應該還是強制責任險或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來賠償),若提告者有提出利息,就會再加上利息。通常民事法官還是會安排兩造在公證人見證下討論有無和解的意願,無法達成和解的話才會繼續走訴訟程序

(以上為個人之看法)

dekajo wrote:
看不到耶,方便分享一...(恕刪)


https://www.ptt.cc/bbs/LAW/M.1402912506.A.29B.html
大野狼被小紅帽吃 wrote:
https://ww...(恕刪)


個人覺得老太太去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

免費律師來幫她比較可行

不然只是因為老人家不喜歡上法庭

就這樣挨打實在是於心不忍

主辦單位都舉著免死金牌就對了

看了令人生氣

更何況他前面的選手有閃過為何他沒有

明顯他也是有責任

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所導致的事故
車損3萬,精神及受傷27萬,真敢要.
這位阿嬤的心地太好了,真的告下去,
我認為應該不會賠超過5萬.
(我個人認為,純綷嘴炮)
看完PTT

我覺得新聞是亂寫的

目的就是要讓這車禍的鐵人成為罪人

事實上這車禍的鐵人大概只能自認倒楣

可憐的台灣運動生態, 花錢去受罪受傷損器材再被寫成大壞蛋

傷身又傷心



大野狼被小紅帽吃 wrote:
看完這則新聞我有點搞...(恕刪)

dekajo wrote:
個人覺得老太太去申請...(恕刪)


看103年度東小字第136號的裁判書,老太太有兩位訴訟代理人,這兩位訴訟代理人的身份是東河鄉都蘭社區發展協會的幹部

有訴訟代理人老太太應該可以不用親自上法庭答辯
看到有些人的留言~~我覺得我們台灣還是安安穩穩的過日子就好了
沒事還辦這些活動做什麼~看看國外~人家辦活動都沒有那麼多問題
每次看到台灣辦一些在公路上面的比賽~每次都有人要走自己的路完全不管有沒有人在管制
我還記得幾年前我們台灣也是有辦過一次公路車賽~那時就有選手被一般民眾撞到

所以我覺得台灣以後還是少辦這些東西了~看到還有官員想辦亞運跟奧運的~我真的覺得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了!!!
看吧~辦過活動~發生這樣的事~結果還可以被人砲成這樣~所以以後看看電視就好了~沒事搞那麼多做什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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