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的事情哪一個跟這個不同?
因為我到吃有毒的東西我很委屈所以我要強迫店家吃
我才不管是店家的誰 反正就是給我吃 我才爽
因為那是空位 我想坐 不然我很委屈要站著
所以我才不管旁邊的腳踏車 我就是要坐下來我才爽
不覺得根本相同的想法跟做法嗎?
台灣近年來發生類似的事情越來越多 也越來越大
卻仍然有人可以認為這跟他沒關係?
車長倒楣? 如果那個女的進駕駛艙
結果誤撞甚麼東西導致火車翻覆或是意外
請問是誰的錯? 責任誰擔 你擔嗎?
沒發生不代表不會發生
哪天發生了再來那邊說 我也不知道阿
或是就下跪道歉就好
那我馬上去跪你你最好馬上死掉
很多事情 一方面要合法(合理) 一方面要合情
台灣人卻總是喜歡把情放在法前面
主要還不是因為以前的人都太好了
大家互相相信 所以總是給其他人方便
原本本意是好的 卻因為這樣的好意
導致越來越多人渣利用這種好意
就硬是認為自己的話就合情
你不合理 合情有屁用
如果法律規範都不遵守
那要政府幹嘛
無論法律爛不爛 有種你去推翻
沒能力就不要在那邊抱怨改不掉的事情
然後又乾脆不去遵守 反正沒人遵守 我何必當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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