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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單車沒戴安全帽摔死北市府竟只願賠一半


marcozhang wrote:
剛剛看到這則報導真的...(恕刪)


安全帽
要戴不戴看個人

其實有些法律也是有矛盾的


美國有些洲就不會強制戴安全帽
因為這是你自己要負責要承擔的責任


反正晚上要夜騎燈具自己要依該路線的經驗去攜帶多亮的燈具
安全帽我個人是會戴
命只有一條
汗多流一點不會怎麼樣

台北市政府竟然需要賠這種垃圾一半??
難怪人家說這社會已經沒有公平正義了

marcozhang wrote:
剛剛看到這則報導真的...(恕刪)


R.I.P
安全帶安全帽本來就不該立法要求
是個人安全要自我要求才是
抽菸抽死政府都沒管了
還綁什麼帶戴什麼帽

marcozhang wrote:
剛剛看到這則報導真的...(恕刪)


明知施工為何硬要通行....
這跟颱風天明知有危險還硬要登山玩海的人有甚2樣????

自己的大頭自己救!!!

竟還賠到一半???
這個判例不好
因為法規沒規定
因該找出有無標示不清
沒有的話就不用賠
還告他擅闖
造成破壞政府形象
這跟颱風天登山
颱風天飛機不飛搞霸機
都一樣啦
前幾天血淋淋的案例就出現了
現在又一個
台灣人
你愛騎車你最大
再騎阿
學學人家國外
攀岩多危險
死了自行負責
不要又愛破壞規定又愛把事情都怪別人

crazybirdyman wrote:
有戴安全帽 摔死 全賠
沒戴安全帽 摔死 賠一半


我認為賠多少已經不是重點了
重點是騎士自己本身要不要保護自己
人都死了再去爭一半或是全賠誰願意呢
再者國賠都是大家納稅的錢
我不願意把我交的錢拿去賠給不愛惜生命的人
我甚至希望
不裝燈不戴安全帽不繫安全帶出事受傷
健保
保險
都不用賠
你看這樣是不是大家會改善
還立法保護他們呢?
笑死人
line:barkley7634

loy988821 wrote:
台北市政府竟然需要賠...(恕刪)


我也覺得沒戴安全帽的人得爲自己輕忽安全負責。

但是.....沒必要叫人「垃圾」吧
barkley小廖 wrote:
命是自己的
安全是自己的
自己不愛護自己生命
等到出示再來怪政府沒規定戴安全帽
這是哪一招?
我認為安全部份人民自己要負責
安全帶
安全帽
禁用手機
都要政府規定才要做
命那麼賤嗎
不罰就不做




命真的是自己的!
學習愛護自己的"身"&"命"~因為路上很多不尊重他人的用路人!

另外,台灣的工安水準~更糟糕。
看到在替這個腦殘政府說話的鄉民實在很無言
明明很單純就是施工單位管制不良造成的工安事故
施工中的地方要架設圍籬或警告標示除了施工相關人員不得進入
還要扯什麼騎腳踏車要不要戴安全帽
如果沒戴安全帽只賠一半成立的話,
以後連行人走在路上規定都得全副武裝,
因為這樣子可以減少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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