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又是該死的應注意而為注意嗎?
真想叫法官來閃閃看,當時他閃的過我全賠也可以
應注意而為注意這條應該早廢除了吧!
定義也太廣了,又不是故意撞下去的
每個人大腦的反應快慢不一樣....所以這個73我覺得很不合理
誰知道他會大迴轉~
離題了....
話說大車讓小車不就是應該的嗎
又何況己方又是直行車輛有什麼理由不讓
除非左轉車輛判定速度上不會撞到,直行車故意加速!
直行車撞轉彎車,我覺得不應該用撞擊點來判別
那知道會撞上去的前提下
加速一下一定就是對方錯比較多了
例如:左轉車知道會撞上直行車,左轉車稍微加速一下就會讓對方撞到屁股了
例如:直行車知道會撞上左轉車,直行車稍微加速一下就會讓對方撞到屁股了
艋舺的結局是什麼?為了什麼而爭
d1994830715 K大 wrote:
現場沒了是重點
如果你是直行車
對方說你撞他車尾呢?
這種事情沒照片憑一張事故圖的表
又加上單方面的說詞
不然對方說什麼樓主也沒交代清楚
樓主只是覺得自己直行車是對的
但是別忘了
對方轉彎車是已經走一半了才被你撞~也就是你去撞人家車尾
還是
你直行對方衝出來撞到~對方來撞你的意思
這兩者就不一樣
既然沒有當時的照片或是相關影片
就真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還有不要私訊給我了
我還蠻期待後續的
自己會關注
就拿一張圖表我想知道可以賠多少
而且樓主你是自行車
說真的
這更難去判定了
因為自行車車身短短的
如果撞到想必都會有刮痕
至於對方的車子你有沒有去求證
是車頭受損還是車尾受損
而且有無照片
如果都沒有就真的無頭公案了
對方只要主張說
你撞他
你說
他撞你
就真的五五分半
除非有影片
還是照片
或是目擊證人
...(恕刪)


言身寸 言身寸 大 大 的 見 解 〜〜

ACCBCCCCC wrote:
大哥真厲害....不過為什麼這樣還要73...
難道又是該死的應注意而為注意嗎?
真想叫法官來閃閃看,當時他閃的過我全賠也可以
應注意而為注意這條應該早廢除了吧!
定義也太廣了,又不是故意撞下去的
每個人大腦的反應快慢不一樣....所以這個73我覺得很不合理
誰知道他會大迴轉~
離題了....
話說大車讓小車不就是應該的嗎
又何況己方又是直行車輛有什麼理由不讓
除非左轉車輛判定速度上不會撞到,直行車故意加速!
直行車撞轉彎車,我覺得不應該用撞擊點來判別
那知道會撞上去的前提下
加速一下一定就是對方錯比較多了
例如:左轉車知道會撞上直行車,左轉車稍微加速一下就會讓對方撞到屁股了
例如:直行車知道會撞上左轉車,直行車稍微加速一下就會讓對方撞到屁股了...(恕刪)
謝謝大大您精闢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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