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請"門諾環島轉動愛"轉動愛的時候尊重一下別人的生命

BIGKC車友您好:我非刻意找您麻煩,只是按照您的邏輯,你只要說樓主是"廢話"兩字就好了,後面又拉里拉雜扯那麼多,還"多次強調",或連慈濟都扯進來,我能不能說這後面都是"廢話"。我並不會這麼說,因為這跟主題無關,跟道德無關,這只是您說話表達的方式。
在我們生活的環境中,當探討一個主題時,我們很容易被其它的小事所帶離主題,以本題為例,樓主既然PO了這篇文章,理想的狀況就是就事論事,先把哪個門諾搞清楚,他們到底為何這麼魯莽一一釐清才是,結果這些都還不知道,馬上"廢話"、"指責"就跑出來,憑良心說,真沒道理,畢竟樓主從頭到尾頂多揶揄,但不至於非理性謾罵吧,所以PO文跟製造騎車危險,好像都很糟糕,這社會是應該用這樣的標準討論事情嗎?當您說出廢話時,我覺得您應該學習樓主揶揄的技巧,畢竟他還在有禮的範圍內,您這樣的說話方式只會讓人失焦,再有道理都無法彰顯,您也可以說您無所謂,但從您對此篇文章特別有興趣的留言來看,您非常在意,而且只在意樓主有多少證據說多少事情、說話不能有廢話、騎車的人又不都是門諾的人.....,照您如此標準,好像再打官司,而這裡真的不是上法院,每個人來這邊就是抒發己見,有沒有證據、是不是廢話重要嗎?重要的是事實就好,如果不是事實,樓主自然會得到教訓,說不定還被告哩,我們毋需擔心,看看您以往的發言,也未必都有證據您才說啊,您說的可能都是自認為事實的事情而您未必有證據啊,那為何對樓主要求如此之高??說實話,有欠公允。

孤人 wrote:
BIGKC車友您好:...(恕刪)


請容許本人在此致上深深的敬意
您說出了我所無法表達出的內心感受

淋漓盡致
bigkc wrote:
2013-09-14 02:38 #29
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回報
我多次強調,有多少證據講多少話,不然只會造成無謂的傷害。
佔據道路、不禮讓對方來車、不保持適當距離當然都不對,是該要請門諾的人提醒注意。

已涉及其他用路人的危險,還只有僅輕描淡寫的『請門諾提醒注意』就好?

bigkc wrote:但,辦活動為行集體鑣車?為了出名而鑣車讓人注意?
這種話除了有手裡有證據敢這樣講之外,我想不出有什麼理由要作如此的指控。
這個可不只叫作"批評"而已。

不然你說說,辦活動騎很快、不減速,又統一穿制服打響名氣的用意是啥?
雖說樓主在酸,好歹這還是合理的推測範圍
而你,這可不叫做"客觀的言論",你他媽的就是假正義,硬凹

bigkc wrote:
殺人犯都有人權了,沒證據的話也很難定罪,
媽媽嘴老闆是清白的,但在被證明清白前那些流言、莫須有的指控讓他有多難受。
講別人的八掛很簡單,但那傷害是一輩子的。

廢話一堆,門諾的人都佔用雙向車道,警察也說明了,還沒有啥證據?
要無限上綱加害人的人權是吧,那受害人的人權,就活該吃屎?

bigkc wrote:
人非聖賢熟能無過。各行各業都會有老鼠屎,單車界也不會例外,
門諾員工會不會有,有多大一顆我不知道。
如果那些人只是參加活動的車友呢? 我想門諾頂多也只能取消他的參加資格,難道還能罰他作義工嗎?
退十步來講,那一群都是門諾的員工而且是門諾"放縱"行集體鑣車之實,如果有證據,我幫你連絡記者讓他上蘋果。如果沒有,那........?

又是廢話一堆,沒聽過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嗎?
警察制止了也都不管,舉辦活動不能約束活動的人,導致活動人員暴衝,造成其他人的危害
你確定舉辦活動的人員可以拍拍屁股說:又不是我幹的,不甘我的事

bigkc wrote:對宗教醫院有所期望,門諾這樣就沒資格辦單車活動的話,那慈濟是不是應該早就要關門了?
各大單車協會在河濱辦活動的負責人是不是應該出來切腹謝罪?
在河濱辦活動的單位多的很,參加人數從數百人上看千人,是不是發生一次就要質疑一次?
啊對,15日早上在新店到浮洲橋之間會辦多人的活動,請各位多加小心。希望不要再有下個單位被寫上M01。

牽拖其他團隊,照你的說法
你會這樣指控別的團隊活動負責人,都跟門諾負責人一樣不負責任
想必你一定有證據才會這樣指控他們,對吧?

該文章的主題是描述門諾的人的危險行徑,從大直跟過來的警察也有去勸說、蒐證了
結果你的重點在於樓主酸門諾的那幾句話?而對門諾的行為就說:提醒一下嘛!
開始長篇大論指責樓主怎樣怎樣

這種行徑
就像有人在論壇上酸:酒駕的根本是蓄意謀殺
然後你就會開始義憤填膺的要人舉證:哪裡是蓄意謀殺了?證據拿出來啊,這是要命的指控啊!balabala...
而對於酒駕的人,你只會說:這樣不好!請提醒注意一下不要酒駕嘛!

你覺得我該不該送你個『幹』字?
我曾經數次參加展翼天使車隊的陪騎
並且擔任交管指揮的工作
展翼是一群視障朋友所組成的協力車隊
協力車在轉彎時並不好轉
尤其是他們看不見
由前面義工控制方向
所以轉彎要有更大空間
但很多民眾也不理會
突然會從協力車前衝過去
逼的協力車倒下來
還會回頭罵協力車
的確這種交管不具公權力
也沒誰對誰錯
只能提醒大家都要小心注意
line:barkley7634

barkley小廖 wrote:
所以轉彎要有更大空間


慢慢騎,不併排騎,靠邊騎,別人罵你,是別人造口業。被人罵時,想想看我有沒有做該被罵的事。
怎麼這裡不少聖人嗎?
原PO當下遇到這情形是我我也會不爽,
況且都有說看到身穿該衣服的人了,
沒做文中的事是應該,有做被罵到是活該


原PO我挺你!!!

bigkc wrote:
我多次強調,有多少證...對宗教醫院有所期望,門諾這樣就沒資格辦單車活動的話,那慈濟是不是應該早就要關門了?(恕刪)


您好!

請問可以直接解釋這句話的意思嗎???
除非這篇文章是杜撰的,不然不管主辦單位是誰,應該都要接受批評吧?只是剛好這篇講的主辦單位是門諾宗教醫院
既然不是比賽性質,不能徵得足夠志工在沿路維持秩序與安全嗎?能約束的方法很多,要如何做是主辦單位要想的事,也有很多賽事可參考,看看別人甚至外國是如何舉辦
不知道有沒有該主辦單位的人看到這篇,如果完全沒有想要把活動辦的更好的意願!!!

...真的建議不要再辦這種活動了,反之希望下次能看到更有秩序更安全更顧及其他非參與民眾的好活動

希望每個活動都能越辦越好!!!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