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_han_wen wrote:或許日後有天你吃燒餅不小心掉了一粒芝麻都會被檢舉成隨意亂丟垃圾!...(恕刪) 無犯意,只是不小心。yang_han_wen wrote:當下行走在一個左看右看都已無來車的十字路口剛好遇到紅燈,你會如何?...(恕刪) 這種情況選擇闖過去,會是不小心的嗎?法律明定的行為,可以選擇「變通」?我服了。
song1638 wrote:我猜樓主想表達的是對警察的不滿吧。眼睜睜看著自行車騎士停在枕木線上觀望,然後大大方方的闖紅燈,而警察卻無任何作為,連攔下違規者口頭告誡都無,這樣能讓人心服嗎? 真的覺得警察要拿出執法的魄力,不然大多數守法的單車騎士一直被汙名化...
除了自己規範好自己以外別無他法畢竟台灣這個社會公權力無作用私人又難以施力搞不好對人道德規勸隔天你就陳屍在哪個水溝裡了只能等待哪天整個社會法秩序規範健全否則不管哪個用路人不論是處在哪種號誌都暴露在極大的危險之下就像當初騎機車自己在那裡苦口婆心跟身邊的人警惕不要在山路上側掛有用嗎還有人特別在某站發了篇"為什麼我就是要側掛過彎"來鼓吹山路側掛咧
王肥宅 wrote:沒有錯 一堆人都是鍵盤停紅燈而已 把自己說的跟聖人一樣 就是有這種人.明明錯的事還要合理化.你的錯誤觀念請不要自行帶入所有人都一樣不闖紅燈不是什麼聖人.只是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不用在那上網上綱個人就曾被闖紅燈的小黃撞過.因此很討厭這種行為沒遇到的時候永遠不會覺得有什麼.等到哪天遇到了或許就是一輩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