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ljule wrote:
偷竊好像是公訴罪
...(恕刪)
好像是公訴耶~
反正我報案了, 他一定會被告!!!
只是告一次和兩次的差別(他偷兩次可以告兩次, 一罪一罰)
未來的話~美利達應該再也不敢放外面了
因為車子掉了要找~找車子很累~也不一定找得回來
我只能說一定要告~我沒有告兩次已經對他很好了
未來如果他的老闆知道他犯過兩次竊盜罪~應該不會有人敢用他
也許他之後會因為有竊盜的前科~讓他在社會裡面四處碰壁
但是我想未來只要他肯改過自新~好好的表現自己, 還是會有賞識他的伯樂
這次如果不告, 將來他看到喜歡的東西又用偷的(汽機車, 錢)
未來也許他會變成大惡魔, 變本加利用搶的(汽機車, 錢, 女人-性侵犯)
人需要為自己做過的事負責, 你在家裡作威作福, 是你爸媽在容忍你
在你家是一回事, 在外面又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我們大人有教育小孩子的責任, 需要告訴他們什麼是對的, 什麼是不能做的!
也許大家會覺得我很壞要告他, 我只能說我告他是為他好
因為要告, 所以我要做筆錄或其他事情(自找麻煩)
至於小屁孩能不能體會我的用心, 就看個人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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