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外的建議。記得要去把所有的檢查都做了,全身,X光、MRI、超音波,跟車禍傷害有關的檢查都要做,不要覺得沒事就沒做了,傷害已經造成,要留下足夠的證據來像對方(及保險公司)求償,另外一方面早期了解傷害程度,避免未來傷害再擴大。
吉米Gimi wrote:只是我這就頭痛了,要告,還是不要告照他說來他也昰被害者,而且還開刀(不知有沒有抓到逼車的人)只是他也算肇事逃逸,他如果留一下聯絡資料也好我該如何做呢? ~~~依叔叔自身的經驗~~~trak 01爸爸在外地工作 媽媽身體不太好 有時就做些家庭代工 貼補家用我的孩子雖然功課不是很好 但是很乖 一定是交到壞朋友(同學)您一定要原諒他 給年輕人一個機會~~~以上 sop 聽了很多~很多~~~ 只是 同個人 不同交通隊(派出所)~~~如有雷同 必屬 巧合祝您早日康復
我提一個不一樣看法我的行車記錄器在我被撞時也飛出去了,電池掉出來,也都沒拍到甚,當時是逆光,也拍不到甚)上面的敘述是樓主說的好了問題來了我呼籲大家要有防禦性駕駛的觀念也就是說你看的到別人不代表別人看的到你在清晨或太陽西下的時候不論逆光或被光應該開啟前後燈這樣別人才可以更容易看見你的位置避開危險不論騎車或開車多點保護自己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