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越過"的話還能接受,不過事實大馬路上看的到這種莫名奇妙的行人優先嗎...行車就有車速~不像走路馬上可以停住或扶東西,光是一個在跑步的人熊熊穿插進來一個小朋友到跑道上都可能跌倒了,更何況教單車要在專用道上給行人優先,那能給單車族架個紅綠燈斑馬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