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猜測~會發生連續追撞~以少騎車經驗的一般遊客當天租用車行單車騎乘的可能性較大些...
(對車況不熟悉, 未保持安全車距...)
建議可以詢問一下當地幾家租車行~案發當天是否有租借車輛受損情事...(租車"可能"有留資料吧)
或許當天逢假日~case 會不少,但也是個方向吧
又如果如版主說的~"警方不想幫忙深入了解"~就請版主以當事人身份尋求台中縣市長官的幫忙吧
( 找記者當然也不失為一種管道 and 現實的說~要選舉了...)
不是"要脅"警方一定要能找出相關人等~而是警方絕對有義務盡其所能進行偵查... 這是件關乎人命的事
至少也能讓長官們注意車道管理&再精進些(ex.租車附帽.多些監視器.燈光照明...)
小弟也騎過東豐,后豐車道~它絕對是國內少有的好車道...但還是希望它能更好~別讓車友們有車道卻不敢騎了
純粹個人觀感: 居住台中一年多了~對台中縣警方辦案態度之消極真的很感冒...
handersonWu wrote:
對不起,因為服喪中所...(恕刪)
對不起.不過如果你沒打錯字.那麼那個報案人的說法是有語病的.都沒人發現嗎?
3.因為報案人說他沒看到發生情況,是另外一位目擊者不想被留下個人資料,所以借他的電話報案
我用簡稱a代替報案人 b代替目擊者..則可得報案人的說法是
因為a(即報案人)說他沒看到發生情況,是另外一位b因不想被留下個人資料,所以借a的電話報案(到這又變成b是報案人了).那到底報案人是a還是b說法前後不一
合理懷疑.雖有可能是報案人一時口誤.但是否亦有可能是報案人心虛所以講錯
我建議樓主不妨至警局要求調取報案電話錄音.或者主動要求警方進一步訪談報案人要求提供更多協助.看會不會有多一些幫助
~人生路千千萬萬條,就是沒有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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