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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友善的大樓

各位網友不知有沒有發現
某些大樓並未於路口
也不在車潮擁擠的路段
在同路段隔壁而已
別人家前畫白線
甚至被畫上停車格
他們家很特別畫紅線或黃線
停在馬路邊政府土上
未妨礙他們家出入
稍停車就被保全趕
好像是他們家是高級大樓就是不能停
政府替他們畫上紅線或黃線
這是不是特權
如果那是特權
那我要去檢舉
除非那大樓的人保證不把車子停在別人家門口
這道理就跟台北市忠孝新光那邊,不准單車跟機車進入是一樣道理~

片孝A~~我也是地球人,我路過瑞光路時候還特地叫車友停一排,那個故事中的魔人便出現啦~~

大家都很期待他想講什麼,於是我們都拿起DV拍攝蒐證,那個丁丁一看到攝影機就快閃~~所以啦~~有錢又怎樣

~~不要以為台灣沒法律,法律是看要怎樣玩的~~這種人很要不得~~

jason11pc wrote:
我上次碰到類似事件....(恕刪)

這麼強呀!!租店面還含大馬路
這位大哥你可以回嗆,我租房子含中華民國
大家以後可以去總統府睡覺,去行政院尿尿,去立法院大便
警察局就當自己家
因為我租房子含中華民國,所以在這塊土地上,只要看的到的都是我的
店家可能會問是跟誰租的,你就回說是跟總統租的
租店家還含馬路勒,含馬路用嘴巴含比較快
pokiliu wrote:
話說,昨天接近中午的...(恕刪)


飼主說...當然要聽話
樓下說的很對的啦!

我覺得沒必要叫人家看門狗那麼難聽啦,他們保全基本上大多數也算是社會的弱勢,因為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才去當保全。雖然他們的行為非常不妥,但其實也沒必要用那麼難聽的字眼啦。重點是,雖然這些保全該罵,但我們要很清楚的是,真正下達命令的是他們的老闆、大樓的住戶(通常都是些有錢人)們,這些傢伙才是更應該罵的人。馬的,有幾個臭錢就了不起了?他們自己訂的規定難道可以超越中華民國憲法?見它的大頭鬼!!
或許人情冷漠才是主因,我到澎湖騎腳踏車時,在澎湖機場外休息,腳踏車停在外面休息了半個小時,機場外的警察先

生還和我們聊了一陣,我想最大的差別在人情味
頂峰客 wrote:
不過,我上個月有去過那個大樓,借洗手間,還請保全幫我看車,並沒有什麼不好的態度呀,這因該是個人口氣問題。(恕刪)


不一定是同一個保全吧,他們也是有輪班的。

重點應該不在車停在你家門口爽不爽,而是保全這個趨趕的動作沒道理又違法。




這個故事堅定了我要裝行車紀錄器的決心。
老娘他媽的就是個有病的公主!
看了各位大大的文章

小弟我笑了好久

有些真的很經典
唉!! 台灣的公共空間對單車族不友善又不是一天二天的事, 現在台北市房價那麼貴, 你覺得這一些大樓的老闆會開放外面的空間讓你停放腳踏車? 要牽進去裡面放更不可能, 寸土寸金呀!!

看到一篇文章提到美國紐約市立法要求所有商用大樓開放一定空間停放自行車, 想想台北市的土地有紐約貴嗎? 這些商人還都以為他們多有價值呀...............
chimei1234 wrote:
我覺得保全領人薪水 本來就是有他的職責
不然主管下來看到不高興 雖的還是保全
別為難人了啦 或是好好講 不要礙到人車的出入
我覺得都沒差 不要誰誰誰不禮讓單車就是死罪!!!!!
沒那麼嚴重吧 ...(恕刪)



好鄉愿喔....

就因為他領薪水
就成了情有可原的路霸?

受到侵犯的一方反倒成為了箭靶?

好悲哀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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