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蝸牛 wrote:說的很好希望以後大型...(恕刪) 言下之意 您有確定主辦單位有放任痛的過程繼續下去的事實?主辦單位當然有他們一定的責任範圍參與的個人和社會也不能排除在外出了事情 有時候主辦者也是受害者如果不分事由是非權責 一切讓主辦者概括承受這樣不就成了加害者嗎?
spencr1020 wrote:言下之意 您有確定主...(恕刪) 呵牛角太尖你想鑽嗎已經發生重大死傷了主辦單位無責嗎就法就理就情討論看看責任歸屬固不會完全歸屬主辦單位但主辦單位完全沒改善的空間嗎死了人了、傷了人了可以無視嗎
"當汽機車想超車的話此時單車可算是一個障礙了"一個遵守交通規則的自行車,無論如何都不能視為"障礙"想超車,要遵守規則我的感想是:這一樓的主題定的很好,可是立論有問題,所以沒有人願意正面討論我的觀察是:逍遙遊或親子遊都不限人數,挑戰活動或競賽都有人數限制,有些有資格限制,或者分級分齡制,大部分的活動規則裡都有道德性的勸說,有些還建議要組隊參加,以便互相幫忙,辦活動對策進自行車活動是有正面效益的,大概不會有人反對活動對自行車愛好者有很強的吸引力,許多人都在找尋最適合自己的活動方式執意要辦大型活動的人,有這種人嗎?自行車活動的意外分成兩種1.外來的, 例如被汽車撞---這要從那裡開始討論呢?2.活動內在的,人數,車速,車距,技術,年齡,場地,規則---這些是應該被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