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發信給警政署長了~~同時也提到北部北宜公路&羅馬公路飆車族猖獗(重機或是進口跑車)難道轄區人民保母都眼瞎耳聾了嗎?看不到也聽不到飆車族在路上橫行嗎?大家一起灌爆信箱~~另外也可以發到縣長或總統信箱(雖然應該沒啥用吧!)
飆車族認為那個地方最適合 飆車, 不也是一種民意嗎?都告訴你那邊是 飆"四輪的車", 不適合兩輪的你還在那邊辦比賽???????????? 承辦單位沒錯嗎????建議那邊改成四輪的職業賽道 , 合法的賽道, 才會保障人民安全.馬政府應該規劃 合適的兩輪賽道, 不是隨便給其他單位說辦比賽就辦比賽,畢竟 四輪車是鐵包人, 舉辦比賽都應該謹慎評估!飆車的人也該得到應有的刑罰, 集體懲處, 不是撞人的有罪, 是有餐與飆車的都應該有罪!!跟 聚賭一樣!但是沒辦法, 馬政府只有選舉造勢 才會過去那邊逛一下~~被撞的車友, 希望盡快康復.
大家想太多了...警察抓人後,定罪的可是法官耶.所以應該是一人一信給司法院吧.現今的法官判罪的尺度還真是讓人覺得....也難怪警察會有無力感,千辛萬苦抓了人卻被法官放了...重大罪犯在法官前裝可憐一下就可以減罪了...支持法官法吧...把不適任的法官
來哥出殯日推單車人權日+1雖然我也不認識來哥, 但是申張用路安全人人有責.大家都希望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這麼經典朗朗上口的一句話卻無法實現在來哥及被撞的車友上. 每位參加活動的車友都是全套安全裝備上身 規規矩矩地騎在最外側的路邊(只差沒騎在水溝蓋上),為什麼還會被高速飆車的車輛撞上??? 這樣的用路方式如果政府不再正視 那是不是規矩的老百姓都不要出門了??所謂團結力量大~唯有大家團結起來一起騎上街頭訴諸我們的不滿與忿怒.才有機會讓政府看得見(因為平常它們都只睜一眼辦事).不要讓來哥白白枉死 ,也不要再有第二個來哥事件再重演了.
請向總統府信箱和行政院長信箱反應..也許比較有用..發給警政署..它上面還有內政部..再上面是行政院..最後是總統..所以..發給警政署表達抗議..基本上作用不大..難免不了了之(學長照顧學弟)人民陳情..通常找行政院長..總統..甚至是監察院..才會被重視..已幫忙轉寄總統府信箱..越多人寄給總統府信箱..由總統府發文給警政署或屏東警局..會較有力..
mousehome2003 wrote:我猜本篇文章沒多久又...(恕刪) 我不知道這篇能撐多久但是就是有你這種心態的人明明該發聲的時候卻來扯後腿路權大家都有權利,憑什麼規規局局的要飽受如此的對待,我們的人民是否連個廉恥都不會寫了是嗎?站出來發聲吧如果大家心理還有那麼點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