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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好友們一人一信傳給警政署長信箱

我也發信給警政署長了~~
同時也提到北部北宜公路&羅馬公路飆車族猖獗(重機或是進口跑車)
難道轄區人民保母都眼瞎耳聾了嗎?看不到也聽不到飆車族在路上橫行嗎?

大家一起灌爆信箱~~
另外也可以發到縣長或總統信箱(雖然應該沒啥用吧!)
把這文PO到重機版,

不知道會有什麼結果...
飆車族認為那個地方最適合 飆車, 不也是一種民意嗎?

都告訴你那邊是 飆"四輪的車", 不適合兩輪的

你還在那邊辦比賽???????????? 承辦單位沒錯嗎????

建議那邊改成四輪的職業賽道 , 合法的賽道, 才會保障人民安全.

馬政府應該規劃 合適的兩輪賽道, 不是隨便給其他單位說辦比賽就辦比賽,

畢竟 四輪車是鐵包人, 舉辦比賽都應該謹慎評估!

飆車的人也該得到應有的刑罰, 集體懲處, 不是撞人的有罪, 是有餐與飆車的都應該有罪!!

跟 聚賭一樣!

但是沒辦法, 馬政府只有選舉造勢 才會過去那邊逛一下~~

被撞的車友, 希望盡快康復.
大家想太多了...
警察抓人後,定罪的可是法官耶.
所以應該是一人一信給司法院吧.
現今的法官判罪的尺度還真是讓人覺得....
也難怪警察會有無力感,千辛萬苦抓了人卻被法官放了...
重大罪犯在法官前裝可憐一下就可以減罪了...

支持法官法吧...把不適任的法官
免責聲明:以上言論為玩笑話,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 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推..推..推..推..推
別沉
讓更多的人知道啊....
來哥出殯日推單車人權日+1

雖然我也不認識來哥, 但是申張用路安全人人有責.大家都希望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這麼經典朗朗上口的一句話卻無法實現在來哥及被撞的車友上. 每位參加活動的車友都是全套安全裝備上身 規規矩矩地騎在最外側的路邊(只差沒騎在水溝蓋上),為什麼還會被高速飆車的車輛撞上??? 這樣的用路方式如果政府不再正視 那是不是規矩的老百姓都不要出門了??

所謂團結力量大~唯有大家團結起來一起騎上街頭訴諸我們的不滿與忿怒.才有機會讓政府看得見(因為平常它們都只睜一眼辦事).不要讓來哥白白枉死 ,也不要再有第二個來哥事件再重演了.

wwl1203 wrote:
已下是我寫給警政署長...(恕刪)

我猜本篇文章沒多久又會被當垃圾文
當狀態越來越好時,就是代表要失誤了
請向總統府信箱和行政院長信箱反應..也許比較有用..

發給警政署..它上面還有內政部..再上面是行政院..最後是總統..

所以..發給警政署表達抗議..基本上作用不大..難免不了了之(學長照顧學弟)

人民陳情..通常找行政院長..總統..甚至是監察院..才會被重視..


已幫忙轉寄總統府信箱..
越多人寄給總統府信箱..由總統府發文給警政署或屏東警局..會較有力..
志明+春嬌 wrote:
一人一信太消極了 ,...(恕刪)


當時沒看到自由時報

請問自由當初是如何報導?
mousehome2003 wrote:
我猜本篇文章沒多久又...(恕刪)


我不知道這篇能撐多久

但是就是有你這種心態的人

明明該發聲的時候卻來扯後腿

路權大家都有權利,憑什麼規規局局

的要飽受如此的對待,我們的人民是否

連個廉恥都不會寫了是嗎?站出來發聲吧

如果大家心理還有那麼點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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