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5063 wrote:
我建議發文樓主改一下文章標題,
[瘋系列]21天奪走2命,像是指控[瘋系列]在21天之內連續殺了2個人!!(是拿刀還是拿槍殺人?肇事者叫做[風系列]?)
[瘋系列]是一個自行車自我挑戰、訓練認證活動,
不是比賽。
同時,提醒你幾項事情:
謠言止於智者,別讓謠言在繼續滾雪球下去。
曾參殺人、三人成虎,你所指責的[瘋系列]將因此承受多大的傷害?
對於一項事情的不了解,應該事先多做功課,真有艱難不懂處,
再發問。從你提出的問題來研判;你的身分角色應該先做誠實的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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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打這摩多字你還不懂,我就講白話...
[瘋系列]沒殺人,是意外殺人!!受難者多無辜!!
別再傳遞報紙所記載不經求證的文字!!受訪者不願意談的內容,
就用斷章取義、扭曲事實的文字加以攻擊,實在不知恥。
你有買保險吧!!把你的保單條文拿出來詳細的閱讀,還不懂;
就打電話要你的保險經紀人為你解說清楚,了解你的保單內容
這對你一定有幫助!
對於[瘋系列]不了解;就來實際參與一次,不用親自去挑戰,
只要全程的帶你的相機為所有挑戰車友拍照、做記錄,
車友在哪裡休息、在哪裡吃飯、補眠;你比照辦理跟完全程,
你就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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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話是我的極限,再重的言語我不多說,施主,請多自重!!
善哉~
車友質疑 自行車瘋系列規避安全維護釀2死
自行車瘋系列21天奪走2命!
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8/today-complain1.htm
關於標題我是根據自由時報報紙標題所打上去的,所以我想也沒啥必要特別去更改~
如果各位瘋友覺得不妥何不連署給自由時報或NCC請他們先改標題?
再來我只是針對我看這篇新聞所發現對自行車賽的一問發問並沒有指責的[瘋系列],因為新聞稿不是我寫的是記者寫的,你們要有問題應該去找記者反應~
mussod(Gary) wrote:
1.妳自己應該要去 詢問該記者或是自己探訪鄭先生本人看他願意告訴您的事情嗎? 真的 自重 隱私權的問題!
2.600KM的事情 該協會怎麼協助,這問題 您應該是自己要去問協會吧! 協會沒有官方發言人 這邊妳得到的資訊會是正確的嗎? 請自己去跟該協會聯繫 而不是在這邊搞恐慌亂放消息!!
3.再次 告訴您 請自己先去找尋官方網頁找到資料! 而後再來提問!!
4.不是所有的瘋系列車友 都跟妳一樣 搞的事情變的那麼複雜 好像要鬥垮誰一樣!!??
那麼 我想問問你是哪邊知道 記者問黃婦 她都說不知道的事情呢??
5.妳貼的圖片呢?? 妳裡面有相關討論到的事情!? 請問 妳有先去詢問過 該發言的人 所敘述的東西嗎??
請您自己想想 你提問的用意是什麼??
若是要搞垮別人 還是要再灑血亂搞~~ 真的 拜託您 花點時間 幫忙看看有沒有辦法 改善台灣單車騎車環境
提問一些問題到總統府去~ 再來也幫忙 看看可以找到更多的目擊證人 把600KM意外給釐清!!
謝謝您!~ 希望我的回覆 能夠讓你 自己思考一下!! 而不是 繼續弄更多的問題!!
1.妳自己應該要去 詢問該記者或是自己探訪鄭先生本人看他願意告訴您的事情嗎? 真的 自重 隱私權的問題!
=>根據這點這篇新聞(車友質疑 自行車瘋系列規避安全維護釀2死 自行車瘋系列21天奪走2命! 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8/today-complain1.htm)
裡清楚寫明撰稿記者姓名,詢問應該不難我已經詢問過了....
2.600KM的事情 該協會怎麼協助,這問題 您應該是自己要去問協會吧! 協會沒有官方發言人 這邊妳得到的資訊會是正確的嗎? 請自己去跟該協會聯繫 而不是在這邊搞恐慌亂放消息!!
=>主辦人「台灣超級鐵人三項協會」秘書長鄭文章否認6月13日的活動是該協會承辦,哪這場「活動」的承辦單位是誰阿?發生意外要找誰協助?畢竟是一場有收費的「活動」
3.再次 告訴您 請自己先去找尋官方網頁找到資料! 而後再來提問!!
=>發問應該沒啥錯吧?
4.不是所有的瘋系列車友 都跟妳一樣 搞的事情變的那麼複雜 好像要鬥垮誰一樣!!??
那麼 我想問問你是哪邊知道 記者問黃婦 她都說不知道的事情呢??
=>新聞不是寫得很清楚嗎?裡清楚寫明撰稿記者姓名,既然你有疑問你也可以自己打去問記者阿!
5.妳貼的圖片呢?? 妳裡面有相關討論到的事情!? 請問 妳有先去詢問過 該發言的人 所敘述的東西嗎??
=>有沒有人發問被砍帳號的,有沒有人因為討論瘋400林醫師被砍帳號的?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請您自己想想 你提問的用意是什麼??
=>針對新聞內容疑點發問而已!
我並沒有想搞垮別人,
只不過如同新聞內容所提:「挑戰法國1200公里自行車瘋系列」才在本月4日傳出1死2傷意外,
但有車友爆料指出瘋系列活動早在6月13日就造成一名牙醫林育德撞上護欄不治
有車禍?主辦人一問三不知
主辦人「台灣超級鐵人三項協會」秘書長鄭文章否認6月13日的活動是該協會承辦,強調是「活動」,不是「比賽」,是一個由法國授權、但台灣並未立案的單位舉辦,鄭並稱罹癌坐輪椅,都交由妻子黃麗淑負責,不過黃婦接到記者詢問電話,則是一問三不知。
經記者一再追問,鄭文章最後坦承上月比賽中確曾發生一件死亡車禍,他強調活動前都會查看地形,並把路線圖與注意事項PO上網供車友查看。
記者只不過把事實寫出來而已,參加瘋400的選手大家都知道這件事,不過在互相掩護下,沒有及時被報導出來,
但是還是被記者給報導出來,不然不知道會被蓋到什麼時候....
還有一句很重要的話大家都漏了,主辦人「台灣超級鐵人三項協會」秘書長鄭文章否認6月13日的活動是該協會承辦,那這場活動是誰承辦?
要不大家一起打電話去自由時報問一下?
一刀一劍平生意
附近狂鳴十五年~
deven68200 wrote:
我不代表誰也不代表正義.....只是在一片理性跟不理性譴責肇事者的聲浪中
自己感受一個不一樣的看法........我沒說先討論如何防範加強安全在協助家屬善後
你不必自己加上這樣論點
對主辦單位而言一個意外發生不就事協助家屬善後........責任釐清包含自己該負什麼責任
在者就是如何在過失跟意外中防範耳後相同活動中同樣意外再發生的機率
所以想了解主辦單位的說法罷了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親自遇過這麼突然的事情
我只知道 接下來有很多是家屬需要自己面對親自處理
如果這時候有人可以提供協助 那種溫暖的感受你懂嗎?
你可以在"一片理性跟不理性譴責肇事者的聲浪中"發表自己的感受跟看法
我為什麼不能在這個理性與不理性中 發表自己的論點?
責任釐清該負什麼責任 我的看法是 現在來講都不是家屬最需要的
符合防範爾後的活動在發生的機率
等家屬處理完後再來討論會更好
如何在過失跟意外中防範爾後相同活動中同樣意外再發生的機率
這話的意境太高了 我無法領悟
別人的過失我不知道該怎麼防範
意外 我就更無法去預防了
看來你還滿會問的;不管啥事情腦袋不先思考就直接發問...
2.....=>哪這場「活動」的承辦單位是誰阿?發生意外要找誰協助?畢竟是一場有收費的「活動」
你不是很會問?憑您的發問功力這不難吧?
3....=>發問應該沒啥錯吧?
沒知識要多看書;受教育,判斷你的發文、回覆內容,
我想書是讀到後背去了!!不過;還好你練就了不賴的發問功力,就多問問,看誰答覆你吧!
4...=>新聞不是寫得很清楚嗎?裡清楚寫明撰稿記者姓名,既然你有疑問你也可以自己打去問記者阿!
你來提問題又要眾人為你打電話去問記者,思考邏輯整理一下~
5....=>有沒有人發問被砍帳號的,...被砍帳號的?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坦承的說出來你的意圖吧!!公司主管給你的壓力很大是嗎?
憑公理正義、自己的良心做事,在那樣的主管部門工作也太辛苦了,離開吧!!
有被砍帳號的人自己不向協會申訴,改向你申訴?還是你也是正義魔人?
...=>針對新聞內容疑點發問而已!
無言
...我並沒有想搞垮別人,...主辦人一問三不知
保單條文內容有弄清楚沒?....難道你是早就背得滾瓜爛熟的...達人?
如果你是不幸的受難家屬,你一定知道你要感激誰!!
其他的問題太多重覆,既然重覆了...我還是要再重複的
建議你去看看你的保單條文內容,這樣你應該可以少打很多字...
蝦米/工友
屏東肉腳團-陳桑 wrote:
何謂叫做相互掩護下,沒有報導出來!!當初都說家屬不希望曝光,並且怕受到二次傷害!!真不知你們這些喜歡挖隱私到底對你們有何好處!!
請你發問前何不先問問家屬意願!再來發問呢!!如果家屬願意相信協會一定會給你滿意的答案!!
claudiachang wrote:
這是你自己說的。
撰文記者不想回答你?不願回答你?那是你跟記者之間的事情。
他給的答案你不想聽?那還是你跟記者之間的事情。
若是家屬不願張揚,沒有任何人有權力去違反家屬的意願。
改天你家死人的時候說一聲,我來找各大台SNG車去你家門口時況報導轉播。
樓上兩位大大息怒息怒~
報導這篇新聞的記者並非小弟,
更何況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記者會這麼了解釋情的來龍去脈?
很簡單:「挑戰法國1200公里自行車瘋系列」才在本月4日傳出1死2傷意外,但有車友爆料指出瘋系列活動早在6月13日就造成一名牙醫林育德撞上護欄不治,質疑主辦單位以活動之名規避比賽,缺少安全維護,反造成車友折損。
誰會這麼知道事情的經過?我想應該是哪些看不下去的瘋友挺身而出吧?
一刀一劍平生意
附近狂鳴十五年~
如果你想討論活動安全的話題,或你希望聽到主辦單位對這個的看法,
直接寫出來大家討論沒有問題,但你剛剛那篇接的話,感覺是跟人家玩文字遊戲,
而且咄咄逼人,感覺是準備吵架時才會用的語氣,看到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瘋系列很久以前就聽人家抱怨過,拿了錢卻什麼沒有做,沒有交管,沒有補給,沒有發衣服紀念品,
後來引發各界激烈的討論,後來我才明瞭所謂的報名費,是幫忙申請認證的手續費,瘋系列的活動,
說穿的就是嚴謹很多倍的「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環台認證」,主旨是要發揮自力救濟,
要跟車友相互合作而非競爭,要跟自己的極限挑戰的精神,主辦單位扮演的比較像是監督者的腳色
多過輔導的腳色。
對我來說,這次的意外,屬於主辦單位的責任,早被「舉辦這個活動的精神」撇的乾乾淨淨了,
所以你大可以奉勸大家「不要參加」類似的活動,但對於安全的責任方面議題,可以使得上力的地方確實並不多了~
我很佩服參加的車友,我也認為會去報名參加的人應該也有自己照顧好自己的認知,
另外,這一次的意外,跟辦不辦活動一點關係都沒有好不好,今天如果任何一個倒楣的人
正好騎車(不用自行車,任何一種肉包鐵的都一樣)經過那邊,都會發生一樣的結果!
問題根本就是出在違規超速兼慢車道超車的飆仔身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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