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enly wrote:會不會改天也對車頂架開單?...(恕刪) 早被開過了!沒載車他說橫桿之外的攜車架;不行。有載車他說超高(實測2.75m);開單。行照變更?那是變心酸的啦!條子要開你單還怕找不到條文?哪一個縣市最會抓?南投縣!你有沒有看過警車就停在暨南大學前,不管是車頂還是後揹,見一輛攔一輛,不二話立刻開單的?!爭論有沒有用?死的更慘!
回前面幾位大哥的問題1.還沒開單前有據理力爭(和顏悅色),開完後也拒絕簽名2.正後方並無擋住車牌(要到右後方約30度才會擋住一個英文字)3.兩位警察大哥想了5分鐘,才記起來 " 遮蔽車牌" 的遮要怎麼寫
mas3751 wrote:其實問題是出在法律多...(恕刪) 找媒體吧!媒體最大,只要有人敢站出來出聲,保證有效!其實警察執勤真的是“柿子挑軟的”,滿街重大違規並排停車、飆仔飆車..........就是不見波麗士大人取締,好好出個遊,規規矩矩載著單車,來去響應馬政府的刺激消費,也要破壞別人的興致,難道是眼紅不順!
別想那麼多了,錢拿去繳一繳比較快啦!!上面的大大都跟你解釋了,攜車架經過檢驗只是代表你可以合法的安裝攜車架,至於遮蔽到車牌那又是另外的事,這兩件事情根本完全沒有關係,有時間有金錢你就慢慢去耗吧,反正那些法官警察時間應該不比你少吧。
最新戰況報告:原生產廠商快克公司已代為繳納罰鍰,並承諾將攜車架改到完全不會遮蔽車牌.在這裡還是要為廠商負責的態度表示贊同.至於後續異議聲明,快克公司亦會代寫狀紙,日後若須要到法庭陳述,為了廣大的車友同好,小弟自當請假出庭.不管結果如何,總是要盡力去爭取合法的權益.若有進一步消息,再上來跟各位報告.
snaildiving wrote:原生產廠商快克公司已代為繳納罰鍰,並承諾將攜車架改到完全不會遮蔽車牌.在這裡還是要為廠商負責的態度表示贊同....(恕刪) 這家公司的態度真是很棒.我的MAO已經幾乎是孤兒了,也要換1家試試了
snaildiving wrote:最新戰況報告: ...(恕刪) 快克公司真的是一家負責的公司,因為在下也購買了一組該公司行李箱上攜車架,但確保帶是舊式勾在輪弧上〈新式是勾在後座手把〉,但該公司還是免費更換新品,就感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