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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回覆大車夾小車

公車的駕駛人姓名與車號 都已經貼在車後了 若是你發現不當駕駛 可以馬上打電話舉發 公車公司是很樂於接受的 只要你不是打電話去要賠償 因為 公車駕駛被投訴 是會被扣薪水的 表示公司可以減少營運成本 要是投訴多了 還可以記過 寄太多就給他開除 不是資遣歐 公司再去聘新手駕駛 薪水更低
所以只要你有打電話 當然有拍照更好 公車公司是很歡迎你去投訴的! 不過 請你要注意自身安全 若是你跟公車發生事故而沒機會打電話 可能....就很不幸了 機車被公車壓過都算小 case了 搞不好公車司機會說"沒感覺!" 請注意安全! 不要用雞蛋去撞石頭
Industrial Designer & Bike rider http://tw.myblog.yahoo.com/kuo-biker 自從我騎車之後
等你去當過公車司機,你就會知道,這年頭的公車有多難開了。
不過比起開一輛破車載客,把市民視為無物,實在好多了,台北加油,有您真好,,,,,,,,,,,,,,,,,,,,,對自己挑好的,對別人挑壞的,這樣吃虧還是會回歸自己,影子,,,,,,,,,,,,,,,,,
wessley wrote:
你去開公車看看..我...(恕刪)


我看你就是 幹公車的 你在不爽什麼
樓主說的我也遇過 是公車硬夾 左繞還没過它又硬切
若像你說的 也是找死
一路騎下來 没出事真的要有點技術
Golf3GLi wrote:
樓主的去函沒有具體的...我向北市府申訴過兩次,
每次都附上照片作證,
兩次都很快就圓滿解決.(恕刪)


是否方便提供照片,供大家參考
謝謝!!!

方便大家舉證
雖然騎車的時候,很難拍照…
但車友一堆,總有機會拍到幾張
沒事上01 上01沒事 登山虎
mhcheng wrote:
等你去當過公車司機,...(恕刪)


不會開就是技術問題 没技術就閃人吧
這和別人的安全何關
kuoid wrote:
公車的駕駛人姓名與車...(恕刪)


我之前有遇過一台小號的公車,在內湖路上蛇行…技術真是了得
後來我很生氣,就拍了一張駕駛姓名跟車號…可是回家一看,我不曉得那張照片代表什麼?
除了姓名&車號,這張照片根本不能證明他在路上蛇行,所以就算了…

不過還是很想改善這樣的情況,雖然我已經不在台北了…

以前讀書的時候,會放一頂安全帽在腳踏板,在進校門的時候再戴上,因為教官會抓,在校外不戴,因為那時候還沒實行騎機車要載安全帽,沒有人會抓。所以如果公車進站前不禮讓小車,警察是會抓的,是不是公車司機就會注意一點,我總覺得這是約束少數不守規距的用路人最好的方法。
就像剛實行騎機車戴安全帽
酒後不駕車
開車要繫安全帶
還有最近的箊害防治法…等等

這些都是為了約束少數不守法或沒有公德心的人而設,雖然一開始都有反對的聲浪,但有法源做依據,後後來不知道是大家習慣了,或是說大家覺得這個政策是好的,反對的聲音就慢慢變小了…

不要因為說"公車就是這樣",習慣就好了,而把所有的不當的行為合理化,事實上這些都是有改善的空間的。

ps.我不是一個很好的用路人,以前看而龜速的單車也沒很不耐煩,但騎車之後,看到單車,多多少少還是會讓一下…but…看到亂鑽的機車,還是會控制不住黃金右腳…和機車爭道…
沒事上01 上01沒事 登山虎
engsorm wrote:
不會開就是技術問題 ...(恕刪)


認同!

當公車司機是不能把路不好車多當成違規不靠站的理由,造成別人安全上的困擾。

現在的司機是有必要再受安全教育的必要,因為路上走一遭,滿街都是違規的。超速、急煞車、進站不靠邊.....都是有可能會他人受傷的行為
engsorm wrote:
我看你就是 幹公車的...(恕刪)


不要生氣啦!!!

其實當我開車的時候,有時候也會在心裏抱怨那些開的慢的車,更何況是速度更慢的單車…(現在只會卡機車,看到單車會讓了…)

也或許他沒碰過我們所遇到的情況…當初會寫信是因為被夾的太誇張,才會寫信給好市府,如果不危害到我的安全,我不會這麼抓狂的浪費時間在這上面…

這二天在高雄騎車(機車),都沒遇到大車夾小車的情況,因為公車實在太少了
所以小弟覺得這樣的情形,應該在台北縣市,發生的機率會比較多…
沒事上01 上01沒事 登山虎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98年8月26日致市長信箱電子郵件,市府非常重視,已交由本處辦理,您信中陳述事項,說明如下:一、有關您反映本市聯營公車未依站位停靠上、下客一案,本處於98年6月至8月派員專案稽查本市聯營公車停靠情形,共計查獲36車次確有未依站位停靠情形,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及第55條第1項第4款略以:「…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臨時停車。」逕行舉發。倘您發現本市聯營公車違反上述規定,可將違規時間、車號、駕駛人姓名及違規照片(影片)報處,由本處逕行對業者掣單舉發,本處亦將持續不定期派員稽查本市聯營公車停靠狀況,以維護其他用路人權益。二、承辦人:陳俊豪,聯絡電話:02-27274168分機8606;公車申訴服務專線:2729-1181。謝謝您來信提供寶貴的意見,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不吝賜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處長 鄭佳良 敬上

補充一下:現在的數位相機所拍的照片,都會自動記錄日期與時間,您只要拍下車號(及公車號碼),記住地點就可以了先檢舉是不二法門,那一個地點違規狀況最嚴重,就到那個地點守株待兔,只差沒有檢舉獎金,要不然,滿街都是照相機

再補充一點:按照規定,三線道路,大型車輛是禁止行駛最內(左)側車道的,以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至四段而言,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公車嚴禁行駛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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