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vitm wrote:
另有車友提到如何前來指認~~在此提出說明!!
(一)提供購車證明或買車時留存的保證卡
(二)找尋自己昔日與愛車合拍的照片(愈清晰愈好)
(三)提供車架號碼
(四)提出自己在愛車上所留下的特殊記號
警察大人真是太棒了!...[歡呼

不然有些腳踏車真的不便宜,丟了很心痛的!
既然單車上有車身號碼,那有辦法請印有車身號碼的廠商反查回去找車主嗎?
我相信廠商會很樂意配合警察大人的!
還是買車時只有單純蓋店家保證書而已?
沒寄回去總公司做顧客購買記錄!
如果沒有

那車身號碼意義似乎不大!(如果有人只喜歡運動,不喜歡上網的)
如果有做,那此廠商的腳踏車真的值得購買!(貴一點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