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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的單車族,請尊重行人好嗎? 單車是不是該有些法律管一下啊(原文:大家真的那麼愛單車嗎)

版大講的很多情況
不可否認~就是有那樣情況

只是跟愛單車有啥關係
內文跟標題好像文不對題
我的相簿http://album.blog.yam.com/igor
只能說現在騎單車的人太多有大頭症了
真的很多
非常多
到處可見
大家不要再想了
先想想自己有沒有大頭症
尤其現在單車都是走高級品
騎著高級品下巴都抬很高了
不要再說沒有
確實就是有
哪裡有
到處都有
還很多呢
想一下自己當自己騎在快車道有被機車或轎車按喇叭時
是不是都會白人家眼或是不理會人家
再反過來
自己開車時是不是也有同樣的情形發生
現在單車很流行
時間回到單車還沒流行前
有沒有映象
同樣的一個人
就說"自己"吧
開車時是不是都會說別人怎麼騎機車的會不會騎機車啊
騎機車時是不是都會說別人怎麼開車的會不會開車啊
有沒有很熟悉啊
相信這篇文章的標題大家會很不喜歡就是問大家真的愛單車嗎
感覺上是懷疑大家所表現出來對單車的熱枕
大家當然是愛單車啊
還愛不釋手呢
愛的不擇手段呢
想想一個月薪資三萬多
買了一台兩三個月薪資的車子
當然要高調一點啊
所以大家愛單車的熱枕是不容懷疑的
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這種道理是從小學聽到大也學到大的吧
不懂嗎
那就等著別人把它的快樂建築在你的痛苦上再去體會吧
單車也會哭泣的哦~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不求成績,速度,創舉. 只求隨心所欲,自由自在.
明明上下班時段
人行道上很多人在趕路
偏偏後面會有沒水準的腳踏車騎士
一路「鈴鈴鈴」的按鈴趕人 「超人」(不是超車 是超人)
走在人行道上還會被腳踏車B 實在很不是滋味!!

腳踏車超人們!在人行道上硬要騎的話
拜託不要在後面B了!!
行人在人行道上 總該有不受任何交通工具威脅的權力吧!!
changtayu wrote:
我是一個上班族,在信...(恕刪)


我有在考慮買一台比較好的腳踏車來運動,

剛好來到這一區看到你這一篇,其實你講的是跟人公德心的問題比較有關,

政府的政策只要是正確的沒有什麼趕不趕流行的問題,機車專用道據我所知台北市也是有的,

騎單車守規矩的人也是很多呀,你不能因為少部分不守規矩的人就質疑別人是不是因為喜歡單車而買單車吧?

這是獨立事件互不相干的。
其實你說的對,很多人只是在趕流行,假減碳,而且台北市交通本來就擁擠,不適合特意在馬路上再開腳踏車道,腳踏車管制也沒做好,加上住北市的人,人心相對較自私,搞得單車路權比行人大、比機車大,騎在人行道上也沒人管,家長對小孩溺愛到近乎白目,我只能慶幸自己生活圈都在北縣,腹地大到比較沒有這種問題

騎單車本來就是很好的活動,不需因為在地狹人稠的北市區出現這種情況就有了偏見,因為更多人都是往河濱、往郊外、往外縣市跑,我連常常要跟車隊集合,都已經習慣自行橫跨了半個北縣騎個一兩小時的河濱道,老實說不知某些人攜車搭捷運根本是懶惰還是不認識自己住的台北市的路,直接走大馬路或河濱道再出水門不也很快意嗎?!我想樓上有人說的對,某些大頭症的,就愛給別人製造麻煩,自以為自己的高級品這樣才會受到注意,其實也只是惹人厭
敦化北路自行車道我幾乎每天使用
我希望警察出來處理一下那些佔路的臨停車輛
明明有畫臨停線為何還停在自行車道上?
一定是怕妨礙車流被叭,所以寧可擋自行車
我有在想下次用我朋友送我那台2k不到的通勤車跟它配了......哈!
給他高速直上.......
敦化北路有公車專用道,公車路線之多.........
敦化北路有私人停車場每小時70元有空位.........
敦化北路現在又有捷運到機場站
走在敦北大道上的人行道很舒服
一定要騎機車來搶免費的機車位?來污染空氣?
我門口人行道上每天都有機車被吊走,天天上演不累?
饒了這片樹海吧........

屏東縣車少
處處皆可做單車道(不過單車道也處處是汽車)
台北市您們繼續接下去吧
悠遊徜徉在一個人單獨騎車的時光 開心享受於大伙兒共同騎車地歲月
公德心的問題...

我常想為啥我都會遵守所有的交通規則
不管我是行人,溜直排輪,騎單.車騎,機車,開車
大部分的人都會遵守相關規定....

大家互相吧...有時候一個自私的舉動會造成大家的困擾
現今社會不自私大概很少吧...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其實最簡單從改變自己開始吧.....就算是一點也好...慢慢就會感染到所有人

如果大家都一樣只想別人改變...

世界永遠不會有所改變的

至於執法的問題...在這po大概也沒啥用...

會騎單車騎到讓你不爽的人...我想就算不騎單車也會讓你不爽吧....


wide123 wrote:
會騎單車騎到讓你不爽的人...我想就算不騎單車也會讓你不爽吧....
...(恕刪)


同意...

但這些公德心有所欠缺的人,在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時候,大多數時間
都被交通規則與其相對應的懲罰給制約住了,所以一般時候狀態並不明顯。

總而言之,要解決單車族眾多白目行為的根本方法,就是立法,立規則限制,
甚至強制考照才能上路....

但這個是大家所想要的嗎?一定要被法律給盯的死死的才會乖乖的嗎?
對很多台灣人來說,"自律" 這兩個字好像只有在字典看得到....
就是這些人,只要法律沒有盯到的地方,一定是我行我素,別人的觀感干他個屁事?

回樓主大大

其實自行車是有法規的

他是機慢車的一種

妳可能不知道,以前的自行車還有車牌呢

只是現在的社會要求快速,當然也就不會想去騎自行車上班工作

導致自行車被大家認為是悠閒的,運動的,好玩的,>_< 騎爽的

當然自行車車主本身錯了就是錯了,要守規距就是要守規距不是因為是自行車就沒事

另外妳所說的重點,我覺得是道路使用權吧,不只台北,只要是台灣的道路,如果沒有自行車熱的話,地方政府是

不會想到要規劃的,只是熱起來了後,也就沒地方規劃了,(休閒景點例外,因為早就有了)。

所以就如同很多大大說的,道德關念才是該檢討的地方,不管是機車,自行車,還是汽車都一樣。

例如有一台汽車開遠燈照著對面騎機車的或開車的人,結果造成對面來車看不到路而靠右撞到右邊很守規距騎自行

車的人,那請問,妳要怪自行車的錯嗎,就因為他騎在沒有自行車專用道上(但路上沒有強制要求禁行自行車)。

但如果開車的人道德觀念好的話,不開遠燈的話,會發生事情嗎!!

以上個人想法及建議而已,如有得罪大大們,請見諒哦,請大家多運動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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