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多
非常多
到處可見
大家不要再想了
先想想自己有沒有大頭症
尤其現在單車都是走高級品
騎著高級品下巴都抬很高了
不要再說沒有
確實就是有
哪裡有
到處都有
還很多呢
想一下自己當自己騎在快車道有被機車或轎車按喇叭時
是不是都會白人家眼或是不理會人家
再反過來
自己開車時是不是也有同樣的情形發生
現在單車很流行
時間回到單車還沒流行前
有沒有映象
同樣的一個人
就說"自己"吧
開車時是不是都會說別人怎麼騎機車的會不會騎機車啊
騎機車時是不是都會說別人怎麼開車的會不會開車啊
有沒有很熟悉啊
相信這篇文章的標題大家會很不喜歡就是問大家真的愛單車嗎
感覺上是懷疑大家所表現出來對單車的熱枕
大家當然是愛單車啊
還愛不釋手呢
愛的不擇手段呢
想想一個月薪資三萬多
買了一台兩三個月薪資的車子
當然要高調一點啊
所以大家愛單車的熱枕是不容懷疑的
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這種道理是從小學聽到大也學到大的吧
不懂嗎
那就等著別人把它的快樂建築在你的痛苦上再去體會吧
單車也會哭泣的哦~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不求成績,速度,創舉.
只求隨心所欲,自由自在.
changtayu wrote:
我是一個上班族,在信...(恕刪)
我有在考慮買一台比較好的腳踏車來運動,
剛好來到這一區看到你這一篇,其實你講的是跟人公德心的問題比較有關,
政府的政策只要是正確的沒有什麼趕不趕流行的問題,機車專用道據我所知台北市也是有的,
騎單車守規矩的人也是很多呀,你不能因為少部分不守規矩的人就質疑別人是不是因為喜歡單車而買單車吧?
這是獨立事件互不相干的。
騎單車本來就是很好的活動,不需因為在地狹人稠的北市區出現這種情況就有了偏見,因為更多人都是往河濱、往郊外、往外縣市跑,我連常常要跟車隊集合,都已經習慣自行橫跨了半個北縣騎個一兩小時的河濱道,老實說不知某些人攜車搭捷運根本是懶惰還是不認識自己住的台北市的路,直接走大馬路或河濱道再出水門不也很快意嗎?!我想樓上有人說的對,某些大頭症的,就愛給別人製造麻煩,自以為自己的高級品這樣才會受到注意,其實也只是惹人厭
其實自行車是有法規的
他是機慢車的一種
妳可能不知道,以前的自行車還有車牌呢
只是現在的社會要求快速,當然也就不會想去騎自行車上班工作
導致自行車被大家認為是悠閒的,運動的,好玩的,>_< 騎爽的
當然自行車車主本身錯了就是錯了,要守規距就是要守規距不是因為是自行車就沒事
另外妳所說的重點,我覺得是道路使用權吧,不只台北,只要是台灣的道路,如果沒有自行車熱的話,地方政府是
不會想到要規劃的,只是熱起來了後,也就沒地方規劃了,(休閒景點例外,因為早就有了)。
所以就如同很多大大說的,道德關念才是該檢討的地方,不管是機車,自行車,還是汽車都一樣。
例如有一台汽車開遠燈照著對面騎機車的或開車的人,結果造成對面來車看不到路而靠右撞到右邊很守規距騎自行
車的人,那請問,妳要怪自行車的錯嗎,就因為他騎在沒有自行車專用道上(但路上沒有強制要求禁行自行車)。
但如果開車的人道德觀念好的話,不開遠燈的話,會發生事情嗎!!
以上個人想法及建議而已,如有得罪大大們,請見諒哦,請大家多運動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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