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認同這活動,辦活動難免有小小缺失,"有則改之,無則勉之"。
但針對樓主發文與回覆,個人有其它看法。
文內寫"主張: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是道德良知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掛在天空看星星兄把你這句話解釋為"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是道德良知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 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就是沒有道德良知的人"(我覺得大部份的人可能都會這樣解釋,當然包括我),你又說"那是別人的看法,請自行承擔",並在後面加上""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是道德良知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 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就是沒有道德良知的人"也是OK的!
既然你說"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不等於沒有道德良知的人",那就請清楚解釋"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是道德良知問題,不是法律問題"這句話的意思,而不是不清不楚,但又針對別人說的漏洞在"詭辯"。
ttntueaco兄與很多大大針對你的主題"必要時可以在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不是嗎...."
請你把必要的情況說出,你也是顧左右而言它的沒說明確,只針對別人漏洞再辯解,剛好回覆ttntueaco兄那三點不正好就呼應你說的"很喜歡往自己覺得的方向引申,是各位共通的地方",當然也正好是你跟大家一樣的地方。
"自己不守法,卻要求別人到道德層次,會不會錯亂太多了"你說的這句話我收到並會時時提醒自己,相對的,說這句話的同時也要相符才行,而不是自解釋就說的過去。
請明確說出"必要時可以在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這必要是指哪些情況?
否則這樣"詭辯"不知要到何時

因為其實那麼多車要大家不要並排有點困難,而且不要並騎的話隊伍會拉太長也不見得安全
大家討論並排騎車其實只有一個重點..就是"安全"而已
所以平常時騎車並排一定是不對的
有人問說"一大群又不是比賽為什麼要併那麼多排",那意思就是說如果是比賽就可以並排囉
請問為何比賽就可以並排,因為人家有申請,請警察伯伯助陣,來指揮交通來保障路人與比賽騎士的安全
所以如果說規劃的人有想到這點的話應該就不會爆發這樣的事了吧,又可以光明正大的並排,又可以保障大家的安全
以上...小弟的淺見
必要時可以在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不是嗎?
什麼情況是 必要時 ,
原來錄影就是必要時哦,...(恕刪)
很喜歡往自己覺得的方向引申,是各位共通的地方
樓主引用 20090706 大桃園小惡魔大團體活動 - 一路南北騎錄影大溪行
在我認知上,這個 必要時 就是 錄影,
若我會錯意,那真是對不起。
請樓主說明:什麼是 「必要時」,那應該比較沒問題吧。
ttntueaco wrote:
再說,騎單車是能比機車或汽車快嗎??
第一個答案是有可能。
那請樓主騎單車,我騎機車,不知道誰的速度會比較快?
而且機車騎士為了超車,
閃併排的單車,騎到快車道,
發生問題,要算誰的責任??
第三個答案是算機車的。
把整個慢車道給佔滿,再讓機車騎士,騎到快車道,
然後再表示,是機車騎士自己違法,騎到快車道,
不關騎單車的事,這好像說不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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