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發文筆站前 先去查一下法條吧..
橋上的那個道路 並非機車道..而是"機慢車道"
正常來講 那是給 機慢車走的
拍謝 慢車就是單車族....
那條道路 並不是單純給機車走的
而人行道.........可以啊 你先拿一大筆錢出來
成立一個基金 然後跟全台灣的人宣布說
請單車族都騎上人行道 如果被開罰 拿直接拿罰單到你成立的基金會
你負責解決..
如果說有造成法律上的問題...不管是造成財損或者 限制自由的形罰
你都會補足因單車騎車騎上自行車道所造成法律問題上之所有損失
包含駕駛者若被判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所產生的收入上的損失
如果你有辦法這樣子作的話 你在來發文
不然 你去找國家立法者....也就是我們的立委諸公們..
最好是找交通委員會的 然後去修改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限制單車騎士的用路權....
但 我可以跟你講...以重車為例 也有立委是重車愛好者 他也是自己推了很多年
你呢...
1050hcc wrote:
你說到了,我今天就停下來開淦了,為什麼會生氣? 就是被欣賞風景者賞了一付不屑的表情嘛~
還好他識相,沒有對我進一步挑釁,不然遇到修養這麼差我的,回程的時候他可能沒辦法騎腳踏車.
嗯.....基本上來講 發文的樓主 這樣的言語
如果我是當事人 我會心生恐懼 而無法再騎上新烏路..
我擔心我的人身自由權受到損害..
可能要先報案 以維護我的人身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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