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說,那個寬度真的很小,而且在馬路最邊邊,會有一些容易導致破胎的東西
另外加上,其實那些畫出來的腳踏車道,還是被居民們的車子停在上面
我們能閃則閃,閃不過,只好騎出去一點了。真是不好意思...

此外,劃線的位置很尷尬,大家都知道那些白線很滑,但是因為寬度小加上又要閃車
所以或許會偏離,只能再說抱歉嚕..
以上是個人立場,不代表所有單車族~

cutaray wrote:
另外加上,其實那些畫出來的腳踏車道,還是被居民們的車子停在上面
kh1970 wrote:
小弟在N年前曾聽過一個案例.
某位車主晚上將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內.
結果遇到一個酒後騎車的騎士從後方撞上他的車.
傷重不治..對方告上法院.法官說.依法車主是沒錯.可是.還是要
負點道義上的責任.這個道義上的責任一賠就是120萬..
台灣的法律都是死者為大.百姓只能自求多福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