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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腳踏車也要飆是怎樣?

感謝中社的居民畫了腳踏車道以茲區隔

只是說,那個寬度真的很小,而且在馬路最邊邊,會有一些容易導致破胎的東西

另外加上,其實那些畫出來的腳踏車道,還是被居民們的車子停在上面

我們能閃則閃,閃不過,只好騎出去一點了。真是不好意思...

此外,劃線的位置很尷尬,大家都知道那些白線很滑,但是因為寬度小加上又要閃車

所以或許會偏離,只能再說抱歉嚕..

以上是個人立場,不代表所有單車族~
7/18 -> 9/25 : 96KG -> 73KG

mosaico wrote:
如果真有這案例..
那麼..該車主應該可以去申請國賠
因為,政府公單位的規劃不良..

我聽到這個案例時也有這種想法.
可是..您想國賠會過嗎???別傻囉.

鋼琯書 wrote:
一兩年前發生在高雄同樣情節,我們公司賠了150萬

這個案例時間點更近了.....
brad6905 wrote:
腳踏車輪胎多寬?機車...還是你就是那個摔車的?(恕刪)


有可能喔 為了閃你的車而摔


哈哈 純LDS無惡意
cutaray wrote:
另外加上,其實那些畫出來的腳踏車道,還是被居民們的車子停在上面


沒錯!這也是我騎車下坡時所發現的情況!
我都騎在規劃的單車路線內,因為怕死,所以時速都控制在二十出頭,可是就在一個右轉時,發覺規劃出來的單車道停滿了汽車,當下只好往左邊靠,但又很怕被後面來的汽車給撞上!

其實現在我都只有一個觀念,騎單車想併排就去併排,想飆車就去飆車,想闖紅燈就去闖紅燈,因為沒人可以管得住你,除非是自己去自律自身的行為!

等到因為你的行為造成他人生命財產的損失後,再由法律來判決你的行為就行了!所以也沒啥好抱怨的,反正會發生的事情還是會發生!

太多人上01來發表這種類似的文章,我覺得這種抱怨就留在心裡面吧,隨便在01搜尋也是一堆這種文章,發這種文章有助於改善目前單車的亂象嗎?

倒不如多發些正向一點的文章,例如:

當騎單車下坡時右轉時,右邊踏板不要放在最低點的位置,因為右轉時車身比較容易向右傾斜,如果踏板放在最低點的位置很容易造成踏板摩擦到地面,增加摔車的風險!同理,下坡左轉也是不要把左邊踏板放在最低點!

我看過不少人因為不懂得這小技巧差點摔車.............
RX78A2 wrote:
...如果你親眼看到這些下坡夜騎車的單車朋友,幾乎全部都是公路車跟彎把小折...(恕刪)

彎把下坡握下把並非只是單單減少風阻增加速度
而是因為握下把的話煞車能抓的比較實在,且屁股能往後伸增加穩定性
放上把時是"靠"著手把"壓"煞車,握下把是"握"著手把"按"煞車
我剛轉公路車幾天時下坡要握下把起初也是千百個不願意...(靠地面好近)
自從控速在40km/hr內但是卻因為爛路手差點被震脫開摔車後,每次下坡都握下把
kh1970 wrote:
小弟在N年前曾聽過一個案例.
某位車主晚上將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內.
結果遇到一個酒後騎車的騎士從後方撞上他的車.
傷重不治..對方告上法院.法官說.依法車主是沒錯.可是.還是要
負點道義上的責任.這個道義上的責任一賠就是120萬..
台灣的法律都是死者為大.百姓只能自求多福了...(恕刪)

n年前是幾年?
法官也是人,吃飯也拉屎的。

現在應該不會醬子判了吧?
車放在依法設置停車格被撞,當然是找撞我車的人賠嘍。但看在對方往生的份上,最多是自認倒霉,不追究。怎可能還會是被撞的人負「道義責任」?
冤有頭債有主。對方要究責也要找政府,請求國家賠償才是正解。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怎麼覺得有些人

心態真的是單車最大......
其他車包括路人都要讓就是了
現在連房子都要閃喔
很多族群都有老鼠屎
這篇文的也可以發現單車老鼠屎
以後會不會有人騎單車砍人啊
至少我有發現一個有可能~


我想對某些人來講
台灣只要單車就好了,其他交通工具報廢閃一邊啦~
發文的版大就看開點吧
現在罹患單車大頭症的人還真不少
或許過一陣子單車爭取上高速公路都出來了
泳褲魔人變多了,也更常影響到路上的交通
機械動力跟人力混在一條路一起跑不亂才怪
下坡路段也真的是很危險
泳褲魔人要摔車就選不會撞壞東西的地方去摔好了
不然撞到人家的車子又犯起大頭症...
還真是糟糕
brad6905 wrote:
另外這篇的重點在於,我車子根本停著沒動,他自摔,下坡過彎騎太快自摔

好像真的不是停在停車格耶!

印象中,路口有車禍的話...
停路口五公尺內的車子,脫離不了關係..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耍帥成分居多吧!!
摔不怕的大有人在
面子最重要
都不顧慮到別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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