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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族又被拿來鞭了.....

pill wrote:
其實這件事情很單純,...(恕刪)


同意您的說法~我還上去回文....我真的是吃飽太閒了..
政府鋪路的費用來源
最好是100%用牌照稅以及汽油錢來支付的啦!!
身為一個有在賺錢的人民
俺也是有繳所得稅以及其他若干稅
這些項目也都是政府公共建設的費用來源
如果硬要說有在加油的.有在繳牌照稅的最大
好吧!!
騎機車開汽車的可以拿監理所來露營
整體建設仰賴繳牌照稅的人
也可以在加油站肆虐
因為加油站也要靠這些人養

要講單車騎在橋上的慢車道危險性高
那頂多建議改成在人行道上牽引
講什麼路權不路權的
有付買路財嗎??
牌照稅是為了那片會被開單的大牌
加油是為了讓那不能靠人體動力前進的碗糕驅動
跟用路的權利最好是有關啦!!
單車本來就屬慢車
時速70的車輛...那還叫作[慢]嗎?
自己違規在先
還敢講那麼大聲喔
最高限速多少
自己再去唸唸交通安全規則吧
不過就只是頭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切~~~~
orerer wrote:
政府鋪路的費用來源最...(恕刪)


我發現現在台北縣很多的路橋的機車道上都有標示~機車及單車
所以....應該是都可以騎的才是~主要是不應該在那麼小的地方併排
單車有錯..原文樓主嗆聲也是有錯..太衝了
兩台單車在上坡超車,那一瞬間變成併排,剛好有一台機車付了路錢的也想來超車,結果應當是三台併排的,因為車道太小所以併不了,是這樣的嗎?

看起來沒人對也沒人錯

付了路錢不表示就得用多少的速度來跑,騎單車的也有繳稅吧..
騎MTA-510A 用Canon 40D 肖想RB跟1DS3 歡迎交流
馬路如虎口,
在叢林法則的馬路上,
車友們為了自身的安全,
還是...
不要闖紅燈、不要併排、不要騎上快車道
...方為上策!
迎著風 流著汗 心靈與身體的對話 這每ㄧ刻的感動 都是上天的恩賜
pill wrote:
其實這件事情很單純,就只是道路規劃不良。
只是解釋到後來,非得變成兩造對罵.
結果焦點模糊了,真相也沒人在意。

人往往都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作最有利自己的解釋。
因此很多論述,其實一開始都已經失去客觀的角度。

個人比較好奇的是,這個叫『單車族尊重別人』的發文者。
哪一天如果開始騎單車後,騎在慢車道路,被汽機車無情的夾擊。
不知道想法會是什麼?

真正懂得尊重別人的人,是能設身處地,站在別人立場思考。
才有資格講出『尊重』這兩個字。
(恕刪)


非常贊同
規劃不良,觀念不一的結果
不只造成行車危險
也變成對罵,各執一詞,沒完沒了。
這種混亂模式,可以套用在所有交通工具和道路上。
行人,腳踏車,機車,汽車,全都找對自己有利的話說,
只單用自己角度思考的人,除非有機會嚐試其他交通方式,
否則要他們設身處地尊重別人,真的很難。
pill wrote:
有些機車道很窄 我們的平均時速約70
卻在一個上坡盲彎看見兩台並排的龜爬腳踏車先...(恕刪)


單車並排未尊重路權
但版大既知是盲彎
竟以平均時速70過彎
豈有尊重他人路權

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


2009-04-28 08:37 by geometric
再怎麼優先慢速並排騎單車就是不對
有些豬頭的觀念卻認為是沒錯的

非常同意.
有次走新中橫上阿里山正好碰上塔塔加永不放棄活動,一路都是併騎的腳踏車.只能逆相開左方車道,一路險相橫生.雖然慢速行駛,好幾次差點與對向來車互撞,若真出車禍一定算逆向車的錯.可是不逆向行車就只能打道回府.是不是有申請辦活動就可以肆無忌憚霸佔馬路,若真如此,道路管理單位應該先公告後封路禁止其他人車進入.

2009-04-28 09:05 by hunk0504
覺得有時候單車族真的也要自愛一點,
跟朋友出去都會想邊騎邊聊天,
但是想到並排會干擾別人多多少少都會不好意思,

非常贊同!真是我輩單車族的基本修養!
爭什麼!再爭命都沒了(18禁)

看到大車,有多遠閃多遠,快樂出門安全回家最重要
白目並排,還是故意騎車去爭路權,倒楣的是自己
爭路權,請用嘴爭,用文字爭,記得千萬不要用命去爭喔
ricky.wu wrote:
行人>單車&g...(恕刪)


真不知道該說甚麼 開開心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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