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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

剛打完,又想起上個月在景平路看到的現象
五點多下班時間,車非常多
等紅燈時,聽到後方有警笛聲,所有大小車都往旁邊閃
只有一位大姐的摩托車,動也不動
救護車的右前燈都快貼到她的摩托車大牌了
又按喇叭,又閃大燈,甚至於橫向綠燈的車都停下來了
大姐不為所動,硬是等到綠燈亮悠閒的騎出去,
完全不管旁邊騎士的痛罵
我想倒楣的還是救護車吧!!
也難怪火災現場總有一堆素人在那又怒又暈的指揮救火
問題出在於不知道自己外行...
公務人員不適合把個人值勤時對服務民眾的負面情緒反應發表在公開的網路上!版主啊!慎之!慎之!
支持版大,依正常程序處理.

那是自保的的基本,不然像那個跳樓的如果有三長二短,一定會賴在你身上被告.

本身感觸很深,常常心軟緊急的優先救人,然後人沒救回來,就被告一處理就要一年以上.

在現在的社會,人不會感激你的,要依正常程序處理,然後過程報告寫清楚.

不然因為"救難精神以及善用救難設備"而被告到負債一輩子的見過不少了.
哈哈哈 ~ 樓主把經過 Po 出來,目的是為了呼籲
" 不要喝酒騎車 "

樓主心裡很幹,是人都一樣吧? 他還是一樣有救那個喝酒的
有因為是喝酒出事的就沒救嗎?
不能出車救第二個,人家有標準程序必須遵守吧?
沒消毒完出車,出事了又不是01的嘴砲們負責,而是樓主要負責 ......

上來呼籲請不要喝酒騎車,結果一堆魔人什麼這裡心態不對,那裏沒有專業的指責
真是笑死人了!

每個人做好自己份內的事就好了啦,嘴砲沒有錢賺的!

power_one wrote:
因為119被告太多次了,有標準的作業程序,才不會觸法,...(恕刪)


一點也沒錯!!

小弟在服役時曾受過EMT1的訓練,
拿到證書後,問教官這張證書有什麼用,
教官說,
擁有EMT執照的人,在正確的程序下施救,若傷者仍不幸死亡,
施救者不須負法律責任!!
換句話說,若沒有受過相關訓練,或未依照正常程序施救,
是有可能吃上官司的!!

我一點也不認為開版大依照程序出勤有什麼不對
在救人的同時,一定要先保護自己!
(包括當時的生命安全,以及日後的法律問題)

而且重點是.....

喝酒騎車是不對的!!

"聖人"這件事還是拿來要求自己比較好,要求別人就有點....

這個社會有幾個不是為了五斗米折腰?講的天花亂墜也沒用,一文錢就能逼死英雄漢..

反正照SOP就對了,多事和壞事常常只是一線之隔..

不過關於酒駕這件事實在覺得處罰太輕..

前陣子不是有討論過鞭刑,怎麼又沒下文了..



第一醫療線的前輩們 真的很辛苦,小弟我已經從第一醫療線退居第二還是第三或是更後面的醫療線了,
第一醫療線真的很辛苦,所以加油!
的確,喝酒真的沒有好處,傷身

可是為什麼這麼多人喜歡喝酒呢?

我真搞不懂喜歡喝酒的人!
開板的G大沒錯
標準的程序還是要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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