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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衰小~~~被撞還要被告????

一:不用理會,安心啦。
二:小孩有沒受傷?沒受傷那來的傷害罪。
三:至於小孩的監護權,離婚不是你事先知道,不用理會。
四:到當時的醫院開立訢訟用的診斷書,如果對方提出告訴 ,你也提出(刑法284條過失傷害告訴 ),
也可一邊訴 訟一方面到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五:要相信司法,你沒有侵佔的不法意圖及故意犯意,不會成立的。
六:訴訟非解決事情的唯一方法,但是最不得已的方法,自已要去衕量。但換個立場想,有時我覺得要多體恤
小朋友騎車及帶他們出遊的父母,因為騎車大環境已夠不好,人的相處應更和諧。

7776DJ wrote:
1. 叫他爸爸(監護...(恕刪)

他如果真這樣說的話.真是半桶水啊!!
我想他大概連告訴狀都不會寫吧??
你們真以為跟警察說我要告他.警察就會幫你叫來檢察官喔??
那這樣你看電視上一堆政治人物幹嘛去遞狀按鈴控告啊!!
就打個110說我要告某人就好了啊!!他們也是真告阿.也不是說說而已!!
告人很麻煩啦!!檢察官也很忙!!前面事務檢察官就叫你們回家了啦
而且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這是誣告罪喔!
他只要向公務人員一提告誣告罪會成立喔!
因為照你所說侵占要件根本都沒有!!你也沒犯意.所以沒問題的
請他去告吧!!
小孩子是十歲....限制行為人...
所以法定代理人要負一部份的責任...
那小孩子有受傷嗎...如有....再沒有力證人的情況下..樓主會吃虧
如果小孩沒受傷....嘿嘿嘿....

當下沒報警...難處理了...看誰傷的比較重....

問對方法定代理人是那位....
掛號費啥的...你是想要還啦...
不過對方也該賠個小小的醫藥費...
(請不要獅子大開口....)
開價...5千好了....
請到xx警局....先備個案吧...傷害罪...


一看就知道又是個不幸的家庭!離異 小孩最可憐!我想那個爸爸 不知有無法律觀念??未成年之少男(女)因其監護人未盡教養之職至使其受傷或死亡,其監護人連帶必須依法訴訟!
LIVE STRONG
建議鄉民回答法律問題多依據法律規定,
不要回答沒依據或以訛傳訛之答案,
會害人不知道嗎.
你不用擔心,從對方的言論看來,他們根本是法律白痴。

還有說真的,我實在看不太懂樓主的文章 = =。

小孩媽媽還他?



你設定小孩是他 小孩媽媽是他媽 小孩爸爸是他爸

然後到底是誰欠誰錢,誰給誰錢,誰沒給錢,誰要告誰,清楚詳細會比較好。

他媽騎前面這個就不用累述了。
那就互告啊,大家都受傷都有權提傷害告訴,告小孩的監護人
連母親一起告,未盡指導保護責任
侵占什麼碗糕哩,給付糾紛關侵占啥屁事
跟你講不要怕告訴,你一怕就輸
先備案喔
然後再告知對方要提告我先提告
一半對方是嚇你的
報警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不要管你錯還是他錯~ 報警完後再來看是誰的錯! 台灣人很喜歡先恐嚇對方!

像我也有一次一個小孩來撞我車, 竟然對方家長找人要我按意思給~ 我咧~ 是你來撞我,我沒找人去索賠竟先搶我一步~ 沒關係大家上警局瞧瞧~ 結果那卒仔衣看我要去警局馬上說要到外面談! 誰鳥你阿~ 那天後就沒再打電話來了!

所以一有車禍, 不要管是誰的錯先報警就對了!
其實不管誰對誰錯,如果他的媽媽真的是這樣的處理態度,那真的是令人遺憾。

也感謝老天讓監護權判給爸爸,避免這個小孩未來發生更難以彌補的遺憾。

至於樓主的問題,已經有很多專業意見了,希望您後續順遂...
3C 奈米小咖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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