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管怪叔叔 wrote:
漏了你這篇
我沒說...(恕刪)
這件是很簡單,卻越弄越複雜,海之子大大,鋼管怪叔叔大大
都是以路權的論調,來切入,都覺得機車族只要不超速,保持距離,大家就會相安無事
還有人說,就算被追撞,差撞,都是要負法律責任 這都沒錯
但我想問的是,你們強調在橋上的路權,旦腳踏車有煞車燈嗎? 萬一上坡定竿 背後方追撞
在上班時間,應該是連環的車禍吧? 或是在機車群上橋之中,混在車陣裡面,慢慢往上爬
發生差撞,機車騎士只要輕輕碰到你,你就犁田,還有可能被後方追撞,造成連環車禍
當你都犁田,你會隻到哪台機車撞到你嗎? 要怎麼去告他?
這兩位大大只會強調路權,只會說的一嘴漂亮話,機車保持距離,不超速,
但這前提應該成立於沒上下班時間吧,當機車把兩縣道上橋道路塞滿
怎麼保持距離呢?
當你們強調路權同時,怎不提出一點實際的建議,理論化說這些有什麼用?
這是單車版,請給單車建議,而不是在這說機車都超速,都不保持距離
當意外發生,單車摩托車,誰傷勢會比較嚴重呢?
我的建議,如同in77大大所說,找有牽引道的橋來走
或是走樓梯上人行道,再來就是等機車潮過去,在慢慢龜上橋,來避免意外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