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立告示牌大多是參考用吧..遵守規矩,禮讓他人 會就會,不會就不會舉例:前陣子晚間去愛河自行車道騎車,前面有兩人併排騎車聊天後面的人按鈴請他讓路,結果他們只是回頭看然後繼續併排騎車,終於有人忍不住在可超車範圍時,超過去並轉身飆了一句髒話給他們但他們還是不以為意。。
小弟的遭遇跟2F大大一樣,事發地點:大佳河濱公園出事目標:小鬼彈頭當時情況,跟大大雷同,車鈴也噹到他乖乖靠右邊騎了,觀察了10-20秒,確定無誤,猛然加速準備過去,小鬼頭突然..來一段蛇行表演.....迫使我得跟進表演前空翻,小鬼頭瞬間傻眼,他老媽就從頭到尾抱歉到底,因手扭到......只能牽車回家現在都夜騎或一大早騎車了,避免再度被彈頭打中
Eastwood wrote:在25日的傍晚,伴著...(恕刪) 樓主保重喔~~河濱腳踏車道太多暴走族及路只為他開的車友了,小弟除非必要真的不太敢越雷池一步~~無奈有時也是會走腳踏車道啦~~只能提醒自己車速別太快,照子放亮點,耳朵張大點,神經繃緊點,舉個例子,昨晚晚上約八點,行經腳踏車道往八里方向,在關渡橋下方差點被一對夫妻嚇到跌倒,他老大倆為了向小販買東西,突然一前一後給你突然停下來,絲毫不管後面有無其他車友!
大大息怒台灣砂石車公車計程車亂七八糟烏賊車氾濫成災腳踏車違規相較之下是小巫見大巫了請恕小弟直言,小弟騎單車出過三次車禍。一次小黃兩次摩托車,一次是小黃從左後方把小弟略倒(背上縫了十幾針),一次摩托車從小巷子衝出來,還有一次是摩托車直接沒打燈右轉小弟煞車不及。別對台灣交通期望太大,這樣失望也就不會太大
小弟今天10/26還在關渡橋下自行車道遇到流氓家庭...演出全武行...被人完全壓制...差點歸天了= =小弟與女友騎車經關渡橋下時...小弟騎在女友的後方...遇到了一家四口...他們由於有小孩子...速度較慢...小弟的女友響了車鈴並且加速通過...通過時並無推擠或存在任何危險...但此流氓家庭騎最前頭的爸爸就罵女友:妳鈴什麼鈴阿...小弟女友回說:你是有意見喔...流氓老爸馬上就用國罵加上罵女人的一連串言語攻擊...小弟聽到這些不堪入耳的話火馬上就上來了...邊回罵:#&*)#%&*@$^%&並且將車停下...流氓老爸馬上停車且沒說什麼...就跑向小弟...直接用手臂將小弟板倒...並且壓住小弟喉嚨...(此時感覺離天堂距離還滿近的)...流氓老爸看似與工地的工人...身材XL級並且非純肥肉...小弟完全無法將他推開...後來流氓老爸看小弟似乎翻白眼且快口吐白沫狀...才放手...嘴巴仍舊不乾淨...一直罵#$^%#&^#%&@^...而流氓老媽仗著有小孩...說我們不該超車...說著:尤其是那女的#^%$@&*%^!...一直罵著小弟的女友...一男一女罵的超難聽!!小弟此時心中滿腹的不滿...也回嗆了&^&@^#^*%@^$...想當然爾流氓老爸又衝上來...只是這次不是在地上...而是先揮小弟一拳然後壓著喉嚨靠在牆上(此時小弟快看清楚耶穌的長相了)...此時小弟女友衝上前阻止流氓老爸...但換來的是肚子挨了流氓老爸一腳...流氓老爸看小弟快吸不到最後一口氣時才放手...小弟氣不過...%&@^%&#&並且嗆說叫警察阿...流氓老爸此時當然不示弱...說:叫就叫阿...警察來了你死更慘...然後就開始打電話...電話中就聽到他說遇到不知死活的小夥子...有事情快來處理一下...而小弟也不管他是否是打電話報案...撥了生平第一次的110...地點剛好在關渡橋下...地點容易說明...確實的報案後...流氓家庭與我們就先在一旁等了一下...小弟將車扶好...還來不及看清傷勢...流氓家庭就趕緊離開...小弟想阻止但似乎又沒啥power能夠強留下他們...流氓爸爸就一直說...警察來了你們會更慘...就騎走了~~~沒多久應該是附近派出所的警察打電話過來...小弟看了一下...身上只是多處的輕微擦傷...眼角稍微腫起...不用花到什麼醫藥費...且不影響到正常作息...就請警察不需要過來了...來了也不一定找的到兇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超車時響個車鈴...也是對彼此的保護吧!!?我不撞你你不撞我...如果像流氓家庭的說法...有小孩就不能超車...那腳踏車道給他們騎就好了...且再怎樣...也不該先動口先動手...希望各位騎車都平平安安的...不要像小弟一樣...差點就攻頂了
沒看到反方上來通常都會.....可能是目前還沒抓到小辮子轉移焦點如什麼晚七天回家之類的唉啊其實很簡單啊只要回應又是月經文正義魔人又起乩了你不會去跟他講只敢來這打嘴泡有屁用汽車也違規機車也違規你怎麼不去講你自己沒違規過嗎
我當天也有在那騎,回程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六點左右了,天色都暗下去了,一看到黑黑的我就覺得慘了,應該要早點往回走的,果然在回程的時候,不是沒裝車燈在路上跑,就是前燈給你往你臉上打下去,讓你看不到路,也是騎到過華翠橋快到華中橋的時候,再轉彎處先被一台前燈閃到,當場看不到前方的情況,跟他會車的同時,他後面還躲了一台沒裝燈的車,整個騎到車道中間,就這樣在轉彎處與我擦身而過,只差那麼一點點就跟他做了親密的接觸,當時馬上回頭小聲的幹了一聲,還好沒事,不然可能就要像樓主一樣倒在路邊了,如果受傷我就糗大了,在那地方如果要牽車回家,得牽十幾公里,就算要出去坐車也是會頭大的。所以我決定以後還是不要假日下午騎在河濱車道,不然死在誰手上的都不知道。市政府也不知道位啥不裝個幾隻路燈,亮一點至少被閃到還不會完全看不清楚路況,整條車道黑漆漆的,別跟我說是在節能省炭歐,最好是能省多少錢。
gungunM wrote:小弟今天10/26還...(恕刪) 大大您安好,小弟誠心慶幸您沒出更大的事。這種狀況小弟真的以前在南部看多了 警察?警察是指揮交通用的。動手打架叫警察?幹嗎?叫警察來看戲下注嗎?小弟還是有遇過好的和熱心助人的警察,只是台灣難遇上罷了。請恕小弟直言,小弟看過台灣虛偽黑暗的一面,別對台灣期望太高。社會搞成這樣還期望以後台灣人有公德心和尊重他人觀念?台灣啊台灣~小弟愛台灣,但是在現在這個台灣社會,但求溫飽與平安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