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h50 wrote:我也覺得很不妥,由其高速高路更危險,有人攜2台,我馬上遠它!!...(恕刪) 過年間騎車去漁人碼頭,回程在接近竹圍看到對向車道轎車上有4台腳踏車:車頂*2+車後*22台跟那比起來算是小CASE的吧!現在果如樓上所描述,是原PO被告,看來大約就2條路:1.和解,接受廠商要求的方式澄清與道歉(例如登報等等)2.等著官司打到最後,輸
不管是誰告誰....對我們這些使用者都是有利的....究竟是產品設計的問題或是使用者使用不當造成的問題唯有這樣真相才會大白希望後續結果正義的一方能站出來....不管是樓主或是快克造福一下我們這些使用者或者使我們更安心...
個人使用上就非常小心確認使用狀況2007-6購入 使用900-2此款外出共有五次左右 每上高速公路總會降低一些速度與行駛外車道感覺上快客公司對顧客服務態度基本上還都不錯啊因為前幾天發現車架扣具上遺失一個小零件 只是發mail去就郵寄送給我該項零件 (前後時間約四天)或許我還沒夠過度使用 日後也會多加留意啦
前2個星期買了SBC 900-2攜車架有確實安裝好..單車也有確實固定好的話(沒額外加固定桿)依照攜車架限速100公里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單車是不動如山的就算是開在沒有柏油路的崎區山路上..單車一樣是不動如山的單車會晃動就是沒確實固定好前面有網友PO影片...那車主跟本沒固定好才會晃動還有單車往後斜不是風阻大..是車主攜車架沒正確安裝所以攜車架是往後下傾斜的.並不是水平的另外確保帶是保險用的..萬一攜車架沒固好或壞了..有用確保帶就不會讓單車或攜車架遺落到路上
joeleeyg wrote:並接受由第三方(官方)出面仲裁,所以我們已於11月25日將事件始末,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以釐清事實真相。...(恕刪) 如果不能討論..那怎麼會有這大樓呢?!樓主被告?不要再去剪獅子的鬃毛了啦我很想知道仲裁的結果討厭射後不理.沒有結果的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