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從我騎車到現在...
沒有看過有人在橋上人行道牽車的....
如果要說...又做不到...
不如不要說...
還有...沒有意義去抨擊那些穿卡鞋卡踏的人吧!
沒有人說不能下來走!!
況且!當你真正想要好好騎車也騎遠後...
你就會知道為何需要卡鞋卡踏!
!不然卡鞋卡踏做出來賣要幹嘛呢!?
我也沒有買卡鞋卡踏!!但我知道卡鞋卡踏們的苦處!!
不要隨意抨擊他人!!
既然要解決!!把意見講出來讓大家討論就好!!
在那抨擊來抨擊去又是正義魔人嗎!?
未必吧!!!!
如果這麼認為自己是正義魔人!!
先做出來看看!!然後再去沿路宣導!!這樣大家還比較覺得你正義!!
就是~~~~當你不騎單車而是步行時~~~~你還是個「行人」
當你在橋上狹窄的「人行道」上步行時,你會希望有單車在你身邊橫衝直撞嗎??
這種感覺~~~~就像咱們在狹小的自行車道上,不希望有機車或汽車一樣!!
台灣的自行車環境不佳,法令不全,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也同意。
但是~~~當我們題到其他先進國家如何如何時,
我們是否忽略一件事~~~~~~~~~這些歐美日先進國家並沒有像台灣如此大量的機車在車道上行駛。
所以~~~~有些問題不是日本、美國、歐洲怎麼樣,我們就能或就該怎麼樣!!!
像日本人的守法、遵守交通規則的精神,咱們都無法做到,
光想著單車上人行道~~~不啻是東施效顰??!!
基本上,台灣的客觀條件(地小人稠再加上大量的機車)就比外國差,
故在法令制定及考慮層面上更必有其相較於國外的困難性。(這還不考慮台灣國民的守法素質)
所以~~~若我們還自詡為有水準、有素質、有智慧的單車族,在大環境暫無法改變前。
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
在引道上~~~~該牽車,就牽車!
上了橋面~~~~用您的智慧判斷~~~
若在狹小的慢車道上騎單車與機車爭道是有危險的,那就請您上人行道用牽的,以免影響行人的安全。
在目前台灣的交通環境下~~~~~這是最合理的作法!!
所以~~~
與其~~~在爭論法令合不合理,
不如~~~先讓自己做一個守法、有素質、有智慧且懂得尊重別人的單車族。
這樣~~~我們才有機會與立場去影響及改變台灣的單車環境~~~這或許需要一段滿長的的時間與努力。
但是~~~現在不做,更待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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