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是本末倒置因為重機先來,所以重機獨尊?(註:就新聞稿而論)因為重機狂飆,所以單車閃邊?(註:少數重機)搞錯了吧…不是從以前就是重機基地,只是以前單車在走沒人注意而已大型重機在台灣合法引進究竟多久了?從前又是多久了?路權應該是互相的吧?還有先來後到,佔地為王這種觀念?照這新聞稿的說法,那機車不就該從馬路上離開,因為有很多汽車在跑,有危險性?註:本發言純依據版主轉po之新聞稿而論。
simon074 wrote:公路車不是山路競速用的...(恕刪) 公路車好可憐哦,騎河濱有人說騎太快嚇到小孩,要飆車不會去山路哦,把河濱讓給休閒騎的人..現在又有人說山路也不是給公路車競速用的..看來公路車只能去騎高速公路了..
ryanyu14 wrote:看來公路車只能去騎高速公路了..orz...(恕刪) 國道馬拉松之公路車專用路線話說106縣道確實機動車滿多的.比起巴拉卡的機動車輛,確實多很多..山路也不適合單車..河濱也不適合騎超過15km/h..這樣是要去路上跟公車.計程車廝殺?????????
所有的現象很明顯的就是"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盲目的開放大型重車與超跑車,卻沒有去規範騎乘的時間與路線,台北市才多大? 能好好騎車的路線也不過那幾條!仰德大道,陽金公路,巴拉卡公路,北部濱海公路,新烏路,北宜公路,汐平公路,106縣道,平雙公路等等,假日的時候大家各騎各的,你騎你的重機,我騎我的單車,要坐小火車還是自己開車,這是大家的自由選擇,更應該互相尊重,就像是假日的時候陽明山管制上山一樣,應該是管制汽機車數量,而不是禁止騎乘單車就像最近發現106縣道開始出現機動的路邊測速照相,這是不錯的作法,可以防止汽機車超速造成人車的危險,讓道路回歸正確的用途,絕對不能讓山路變成汽機車飆仔的"基地"!
藍月狐影 wrote:就像是假日的時候陽明山管制上山一樣,應該是管制汽機車數量,而不是禁止騎乘單車...(恕刪) +1為了大自然還是以不製造空氣污染的交通工具出遊也別忘了將製造的垃圾帶下山.才能永保青山綠水. 回歸大自然.
這跟有車友提議假日濱海禁行大貨車是一樣的思考邏輯我騎在106縣道時只有看見單車族都規矩地騎在路邊反而是大部分的重機都轟隆 轟隆 轟隆地從身邊急駛而過老實說這樣的狀況真的讓我心裡發毛與不安我因為怕死甚至一直都騎在路邊白線的邊緣說禁制好像有獨厚大馬力車種之嫌要蓋替代道路又好像有浪費公帑之嫌一條風景優美的縣道路權應該是平等的更何況比較起來單車還是這報導其中最安全最不具殺傷力的!!
小弟認為,現階段最優先修正的是白吃官員的腦袋只會躲在冷氣房規劃交通,有什麼鳥用啊,搞不好連汽車都不會開,不要說單車機車了我記得台北市交通局某官員上電視還大言不慚的說,最終目標是消滅機車咧像這種貨色,還有什麼好期待的
全世界都在倡導騎乘自行車來達到節能省碳的目的,與其一味的在各地徵地興建所謂的"自行車專用道",不如將現有的道路做有效的管理與規劃,以106縣道而言,路邊的排水溝設計太過老舊,目前都還是明溝,這對於用路人而言,潛藏著危險性,對於行人與單車族而言,更容易因為閃避汽機車而跌入水溝當中,平溪與石碇相關的單位,一心只想發展觀光賺錢,硬體與軟體的設施乏善可陳,出了事情就閃爍其辭,連個路邊的水溝加蓋,加個警示標語或是裝設減速浪板,沒有一樣有做,憑什麼禁止這個禁止那個,只要一到假日,到處都是汽機車亂停,遊客任意橫越馬路,反倒是單車族們,行進之間大家都是井然有序,沒有競速或蛇行等危險行為,下坡有時是比較快了點,但是比起汽機車一路狂飆猛超車,真的是小巫見大巫,上山競速? 胡言亂語! 專業車友騎乘路線? 明明就是親子可行! 重機練車基地? 是惡魔黨基地,還是反清復明堂口?!孰可忍孰不可忍,報章媒體以一己之偏見抹黑單車族群,到底這些記者有沒有走過106縣道? 還是,只是在紙上神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