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我覺得 車大 人就大...(那是大部分人的想法 )
我只能說 台灣 還沒有到講路權的時候...
一個阿婆開車 很慢開40KM/HR 前面突然衝出來依台機車闖紅綠燈 他撞死了機車騎士 還被判了三個月 你說冤枉嗎?他一撞車錢 開了幾十年的車 都沒被開過罰單 居然 因為一個闖紅綠燈的 被關了三個月 別跟我說 撞死的如果是我的親人 我只會回答說 不闖紅綠燈就沒事了...
其實 白目騎士很多 但是 有沒有法可以治他們....或者 機車騎到禁行機車道 要被罰錢一樣的意思....
那如果 有專門一條路給單車道走... 他騎上來 我們照他大牌 送去交通部 可以讓他有罰則 或許 這樣的事件會少很多....
但是還是台灣人開車騎車的素養最重要...如果一個國家 每個人都是這樣在面對...
就是不要惹事 怕事...那那些人永遠學不乖...
路權 是給每個用路人 而不是 某些特定車輛的用路權而已...每台車的速度有別 他應該尊種我們 我們也會尊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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