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單車的愛好者
但是常常在小惡魔看見有人抱怨相關的話題
實在忍不住覺得, 人, 真的很自私
單車騎進老街, 為什麼要讓你
這跟你去士林夜市, 然後突然有汽車開進來, 你不得不讓的情況有什麼兩樣
明明知道是老街, 一定有很多大小朋友在
騎單車怎樣, 很厲害嗎, 一台車好幾萬是吧, 隨便一台小match 都比你的車貴, 跑的比你快
在人群裡鑽來鑽去, 還裝那種汽笛的人, 最78
那你跟在路上騎小車改的很誇張, 前面有人就猛按喇巴的人有什麼兩樣
我要用某個大大所用的話, 某路你刀的喔
就算是河濱公園單車道
沒錯, 名為單車道
但是本來就是開放給所有的民眾使用
小朋友可以在單車道學車練車, 不喜歡競速的人們可以咨意的在單車道悠閒的享受迎面吹來的風
河濱'公園' 的功能本來就是放鬆心情吧
你在這樣的心情之下, 結果後面突然出現的一個人, 不客氣的示意要你讓開
裝鈴鐺也就算了, 汽笛...甚至出口怒罵
我不相信你還會有好心情
想競速的人, 就自己去找一個適當的場地吧
桃園大溪, 風櫃嘴, 很多地方都有車子很少的地方, 路又大條, 要怎麼飆隨便你
把"公園" 讓給小朋友, 或老人, 讓他們可以享受一下難得的陽光
將心比心吧
我都是慢慢跟在後面, 有機會才超過去
不然就下車, 慢慢邊走邊逛
老街...本來就是要慢慢走慢慢逛
否則就請客氣一點
多為彼此想想
目前的交通法規..."非常"講究路權...
誰侵犯了誰的路權...誰就倒楣...
(筆者曾經開著車...在時速趨近於零的狀態-起步要轉彎的情形下發生車禍...
對方是一部"直行"的高速行駛機車...結果...警察盃盃到現場之後...只跟筆者說...
SORRY!這場比賽你輸了!因為它是直行車~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更曾經在一些報導的法律看過...汽車駕駛人撞死路人卻不用被判刑...
原因在於該路人穿越馬路未行走斑馬線...
所以...什麼樣的路該給什麼樣的人使用...這就是路權...
若那老街規劃的是人行徒步區...SORRY...騎鐵馬的就是註定要當俗辣...
如果在河濱自行車道區...晨跑的OGS或OBS跑來給你撞...GOOD!他活該!另外還可能可以對他求償...
因為...路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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