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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新北新月橋牽引道 單車撞單車1死

rstmeqft wrote:
但汽車就不用(中出北路國賓飯店門口的汽車車停車格,永遠不用車主下來牽)
原則是????...(恕刪)


可否教大家一下,汽車如何下來牽車?

BTW 現在是不守規定的人出事吧,牽引道本來就該用牽的,政府豎立告示牌有何不對?
北漂彰化人 wrote:
可否教大家一下,汽...(恕刪)

無意筆戰……你看完文了嗎??我不解的是……
機車進停車場就要牽,汽車進停車場就不用牽……理由是牽不牽的動??
還是車輛違規行駛 人行道呢??

若是後者,為何機車罰,汽車不罰呢??若你支持前者,機車可牽,汽車不能推,
管不管你壓不壓過人行道,就可免罰……那被機車撞還只是受傷住院,被汽車撞,就白布了
(我已明確指出地點,你可親臨現場看,飯店前永遠有汽車行駛人行道)

為何全台的道路沒見過需下車推行的位置,而單車道卻到處都是,是說正常道路需嚴密規劃
單車道就隨便設計,搞不定的,就禁止騎乘,反正是死老百姓 騎的,又不是官騎的

我已說,我的回文,不是評論此新聞,因為連結的新聞根本看不出事情的經過……
有什麼好隨新聞起舞呢???

我是議:牌子。單車行駛,最好的情況,本就是永遠保持騎乘的情況,誰會想下來牽車呢??
為何官員的殆墮,我們卻被教育到完全接受呢??

台灣有大山大海,二千萬百姓,但誰接近山,海了……全被禁了呀!!!!

PS:別回文說,你行,你去設計。我沒這本事……
我覺得大家都說得對
至少設計上要有所依據
像是樓梯吧 每個人的腳又不是一樣長 步伐當然也不一樣
所以樓梯每一層就應該規劃成三四種高度 一個樓梯有四種高度差的階梯
還有每個人的腳也不是一樣大小 所以每一層階梯的面長也要不一樣 不然腳大的容易摔倒

至於這個腳踏車牽引道呢 我也貢獻一點想法啊
不如讓牽引道有5條 每條的坡度以及坡長都不一樣
而且不能彎 只能直直下 這樣就不會有轉彎的困擾了
另外因應上下牽引道為了不發生對撞事件
所以應該上與下要有不同的牽引道 個人選擇適合自己的牽引道去走
這樣就不會說不合我用的問題了吧
總共來說 就是不同坡度及坡長的牽引道 上下各5條 共計10條
這樣應該就不會再有任何問題了

再不行的話 就設計電動牽引設備好了
把車放進去 機器自動幫你牽到橋下 收個5元就好

再不然 成立官方的幫忙牽車隊好不好?
禁止個人自行牽車下橋

rstmeqft wrote:
一個單車道,還要求騎乘者用牽的……就像機子進停車場,必需經過人行道,也要求用牽的
(士林夜市,捷運下停車場,士林初局對面常常有條子開單)
但汽車就不用(中出北路國賓飯店門口的汽車車停車格,永遠不用車主下來牽)
原則是????...(恕刪)

原則就是打1999市民專線把不合理的設計改掉,不是無所作為在大樹下幹譙政府,我最討厭機車人貪圖自己方便騎上人行道

harker633 wrote:
設計就是拿來用牽的,你要用騎的然後怪罪設計??


你不要急嘛! 連著兩篇看下來我的文字有那麼容易誤解嗎

我完全認同現在設計跟規定不該騎乘

但也認為可以(應該)設計得更好, 讓車可以從頭騎到尾, 除非有不得以的硬體/地形限制 (例如地行無法設計夠長的引道, 或經費不允許...)

現在就是挑戰人性的設計不是嗎?
新月橋我常常經過,那邊的牽引道有時候人還蠻多的,所以我都會下來用牽的
只不過牽引道都有標示要用牽車的,只不過遵守的人真的很少
我是剛買公路車的新手,第一次出發時還未上牽引道前看到那又長又陡又彎曲的牽引道,馬上下來用牽的(根本沒那腳力),剛上去時發現大家都用騎的我也不以為意(反正肉腳嘛)結果對向來了5個高頭大馬的外國騎士經過我身邊時一直跟我比讚,當下我還以為是誇我的車不錯結果在回家路上赫然發現在牽引道前2公尺矗立了一個牽引道上禁止騎乘的告示牌......我頓時茅塞頓開
kec002 wrote:
新月橋我常常經過,...,只不過牽引道都有標示要用牽車的(恕刪)


樓上幾篇,有個地方可能要釐清楚,新月橋的牽引道全部都要用牽車的?

新月橋的自行車牽引道,是規劃相當好的,他有分「人行道」、「自行車道」。

並且以不同顏色劃分,綠色-人行道紫色-自行車道

板橋端,從大漢溪右岸上新月橋,確定有分顏色,紫色路線有禁止騎乘?應該是沒有吧。至少可以100%肯定的是,紫色路面的標示圖案是騎乘圖案,並不是牽車圖案,又因為是筆直的緩上坡,已經人車分道,會認為是可以騎乘。

也有可能是有禁止騎乘的標示,距離太遠,無法確認,是否有車友可以幫忙證實一下。

只是,這次發生意外的是新莊端,那裡是全綠色,也就是人行道,是有標示要禁止騎乘(要用牽的)。

然而,感到不解的,事件發的在那個轉彎處,是在新莊端,堤防內的下橋處,那個地方有轉彎,而且路窄,不應該也不大可能會騎很快,怎麼會發生如此嚴重的意外,到底真正的原因是什麼?缺少當時的目擊者,恐怕是無法釐清了,但是,自行車運動,確實是有其危險性,安全上路,平安回家,仍然是第一優先。
acer wrote:
樓上幾篇,有個地方...(恕刪)


新月橋牽引道即使是分「人行道」、「自行車道」一樣"禁止騎乘",
就我的記憶中雙北任何一做自行車橋梁牽引道都是禁止騎乘的





lin-jonson wrote:
大人不守法,小孩子也看在眼裡,騎車有差那幾分鐘嗎?穿卡鞋骑車很偉大不能走路嗎?可以骑防水閘門進出呀!,我也上spd卡鞋照走引道,給孩子一個好榜樣,那是一個大人的基本责任。


引道騎車....一定是危險的?用牽車走路的....就一定安全?

這是什麼邏輯,這樣說的通,那乾脆一點,都不要出門,都不會有事!

不是不守法,而是在台灣,很多的規定都是『極度風險迴避』,簡單地說,就是"不要出門,不會出事"的怕事躲事心態。

關鍵是在速度、角度、視線,還有很多可以做的,只是要不要去做,有沒有去做。

當一個大人,要做好榜樣,不光光只是年紀比較大,還要有責任。

什麼是有責任的大人?現在事件原因都不清楚,就大辣辣的批評別人不守法,要是自行車引道的規則,有80%的用路人都不去遵守,在民主社會,而不是專制獨裁的社會,這樣的情況發生了,到底是誰不守法,恐怕言之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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