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tle0531 wrote:有沒有公寓大廈管理...(恕刪) 有還害人絆倒被起訴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09/34288677
瑀漣 wrote:我家樓梯間本來就能...(恕刪) 這是老公寓,我家的老公寓也是這樣,格局一模一樣去年我們鄰居一次停5台腳踏車在哪有其他住戶覺得不妥,所以整棟樓開會決定要淨空,那裏也不可腳踏車了所以有的時候不開單,不就代表可以停應該可能真的有人看腳踏車不順眼
如果是抱著分享知識那OK, 但把焦點放在能不能停就歪樓了這已經是損害他人的財產甚至在這種只有一個出入口(老式公寓)的一樓樓梯間潑灑溶劑!!! 有個萬一很可能是一堆人命如此惡質的冷血敗類, 如果找不到, 樓主又是租的, 真的建議搬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