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神 wrote:
建議大家看一下這篇,有人在非假日牽車進去被罰錢了...
比詐騙集團還好賺
這個給大家做一下參考,並請大家支持單車臨界量活動,謝謝
這跟詐騙集團有什麼關係?
文中車主確實有違規在先
稽查人員也是職責所在
有問題的充其量是眼巴巴的看他進來的捷運站職員(瀆職)
違規的罰鍰也是明文規定
法治社會沒有所謂不知者無罪
雖說事情有分情理法
但就法理來說我看不出來這事情竟有比"詐財"更嚴重,更好賺?
車主的感受我可以理解
在自我的部落格發表這言論我也懂得其心情
但您的不當引用我就不懂得您的心態是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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