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鹿 wrote:這規定是早就規定好並...(恕刪) 我個人認為這注意事項有兩點也是重點,2.腳踏車應停放於車門中間之立柱兩側,腳踏車停於旅客與立柱中央,並與列車行駛方向垂直。3.旅客攜帶腳踏車應「車不離身」,於車廂內旅客必須隨時扶持腳踏車,不可坐於座椅留置腳踏車單獨停放。曾在捷運上遇到很多爸媽帶小孩騎車的,當時雖然捷運上人並不多,但是他們車子就只用側角架停在空的地方,人則是大剌剌的作在空位上!
babuyummy wrote:從關渡到紅樹林,人+車=>100元若摺疊車收好,並用攜車袋包起不被看出是腳踏車,就當作是一般行李因此進捷運也就不受時間、地點限制也就無須另外計價 ...(恕刪) 瞭解了!前面幾位大大說太多條文了,實在太複雜原來重點就是"攜車袋"啊!隨車帶著攜車袋也不難啊攜車袋都可以折疊後掛在車子上不用攜車袋需要100元,用了可以省40~50元吧那只要用個10~20次就可以賺回攜車袋的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