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打車窗就是不對!" , 肚子"那麼大"看就知道騎不快! 另一個"瘦的"也不戴安全帽, "拍打車窗就是不對!" , 要騎在大馬路上(騎自行車的要有自覺, 要自己會閃車! 別人不會讓你! 防禦性的騎乘方式), 切不切不是重點! 路權的歸屬也不是重點! 要騎在"大馬路上"自己就要先練好! 這兩位=>"自我感覺良好" 哇哈哈哈哈!
牧雲殤 wrote:自行車本來就不可以騎...(恕刪) 那沒設自行車道的路段??而且姑且不說自行車道舖得好不好(高雄有些路段感覺就是插個牌子塗個漆而已),有些地方的自行車道根本就和公園沒兩樣,慢跑散步遛狗一堆...反而變成是自行車騎士要讓開 上次去過一次阿公店之後就不打算再去了...自行車道? 根本觀光步道...
總有一天會有正義之車出現的不要說讓一下就好,這樣騎不是讓不讓的問題閃一下車禍了誰的錯任何車種並排都是有問題的,沒有強制法律,但學校應該有教這是品的問題大家人都知道台灣人沒品,無解,自以為沒危法就最大了長叭也沒危法,就是沒品,簡單說就是沒品遇上沒品了
看起來根本沒甚麼問題...騎自行車的偏出來,轎車警示性的短叭了一下,腳踏車騎士就不爽?拍人車窗?我想那一聲應該是把他給嚇到了不爽吧!不叭警示一下那撞到了又算誰的?會不會這時腳踏車騎士又會說"喇叭裝好看的嗎?"如果按喇叭告知不對那汽車都把喇叭給廢了好!
我想問題是在他們互超車又併騎的情況上後面瘦的那個想再次超車時沒在注意後面有沒有車就直接外切,即便不是切得很裡面但是這種突然外切的動作後面按喇叭示警我覺得還好更何況這種要超不超,要快不慢會讓後面的車感到無所適從人家車子加速要擺脫這種不確定危險的環境還要被敲窗…我真的覺得敲窗太過了我記得以前騎車上路時,一個前輩跟我說在路上,你要直線就直線,要彎就明確的彎,要超就果斷的超不要做模稜兩可的動作,這樣別人會無法預先防範彼此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