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不在於收費與否,符不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而是在於這是水庫,民生用水的來源縣府長期以來該死的,為什麼可以開放遊客與車輛進去玩以前縣長混帳現在換人了,應該檢討這問題才對結果居然一起混帳下去,開始數起人頭收錢來增加縣庫稅金來源
phc_m01 wrote:收錢的好像是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跟縣政府或是現在的市政府無關吧! 當然有關錢是先進入市府(前縣府)口袋,要上繳國庫多少是之後他們去對分的事而依照地方自治法,這種政令地方政府是可以做決定要不要遵守的就如去年,桃園市府也做過石門水庫大坪灣收費站的時段性免收費,紓解台七線車潮開放遊客進入的做法若桃園市府覺得不妥,大可取消雖然政策是別人下的,但不作為不代表就不關你事啊
js4042 wrote:今天的新聞http...(恕刪) 羅馬公路是我練車例騎路線,使用著付費,這我懂...但從高線收費站進,到大灣坪收費站出約4公里,10來分鐘這要收費100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看來以後得趕在,上班收費前闖關了只是住家離收費站約1個半小時路程,夏季還好,冬季就
石門水庫離我家近,是我練車的路線之一,幾個月前的一個下午,在大壩頂,親眼見一位專業配備車友把礦泉水瓶扔到水庫當場就告知這是不好的行為..卻招來對方數人的嘲諷...嗯嗯~還是收費好了,雖然我可能會改練車路線但是對水庫應該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