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求助!我老媽騎自行車被機車撞


亞瑟林 wrote:
還原當時情況,有圖...(恕刪)

我說阿......你要知道他違反哪條交通條例....
有.意.義.嗎?
真的要知道就去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第99條吧
(單車路權,自己去查第124~126條)
基本上沒有任何記錄影像
要從哪裡認定對方侵害你媽媽的路權

是說對方先從左側超車樓主媽,然後一超越就右轉,撞車..
這樣顯然是對方錯.

若是對方越過樓主媽已一小段路,到路口時再右轉,就要看
他有否閃方向燈了.

不過法院通常會偏坦弱勢.



亞瑟林 wrote:
謝謝大家提供意見當...(恕刪)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吧
都過了一個月了對方還不主動和解
既然你們當時有報警也有驗傷單
就直接提傷害告訴了吧
他收到通知就會求你們和解了
母親都76歲了! 也代表你的年紀也應該不小, 這種事情不該上網詢問網友(網友也不在現場),當然母親受傷會心疼! 但是你應該還是要想辦法去調閱是否有監視畫面? 不是隨便google一張圖,然後請大家看圖聽你說故事(你當時也不在現場), 這事還是聽從警察的建議比較好, 切記! 觀念要正確,不是報案就一定是你對! 也不是"受傷的是母親"所以就一定是我們對! 也不是先告就先贏, 你連這種事都搞不清楚方向(要請大家隔空抓藥), 你還想要去告人?? 想辦法去找"監視畫面"(不要太依賴警察, 自己去詢問里長或是附近居民最快!), 而不是在這想盡辦法要在別人身上"定罪名", 你一定沒上過法院, 在這版很多回文的也一定沒上過法院, 法官就一定會同情"騎單車的?" 法官就一定會同情"年紀大的?" , 你會講故事給大家聽, 難道對方就不會講故事給法官聽? 年紀不小了! 還在這請網友幫你想罪名加在他人身上, 你有想過如果對方說你母親是"自摔"並且要告你"加重毀謗"呢?? 你要伸手打人,被打的也一定會還手, 比"法條"不如比"金條"來的實際!
如果車禍事故都是以"肇逃"和"過失致死"才能提告的話

那不知道法院每天為數不少的交X字"過失傷害"案件的來源是為何?

只要因為此事故而受有傷害又無法順利與對方和解或調解

那麼提告是你的權利 縱使以極端例子來看

假如你母親有99%的過失責任 而對方僅有1%的過失責任

那麼你母親受有傷害 對方還是必須對他自己的1%過失負責

過失比例的輕重只是量刑上的依據

並不會因為過失責任比較小法院就會諭知無罪

只是訴訟程序對於一般人來說真的是種不算輕的負擔

所以能夠和解雙方有共識

那麼不失為一個較好解決本事故的方法


亞瑟林 wrote:
我最想要知道他有錯的話是違反那條交通條例



亞瑟林 wrote:
我最想要知道他有錯的話是違反那條交通條例



亞瑟林 wrote:
我最想要知道他有錯的話是違反那條交通條例



最基本, 阿不就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 超車還轉彎硬坳, 不顧他人死活.

這應該有條文, 哪一條我是不清楚, 但是蓄意想弄死腳踏車騎士的意圖非常非常非常的明顯.

就算他假裝有悔意, 也不要放過他, 絕對是假裝的, 等一下心軟放過他, 事後又跟他朋友嘲笑您們.

以判無期徒刑為最終目標.


----------------------------------------------------------------------

我為什麼這麼氣, 就是曾經被肇事逃逸... 他犯錯, 我卻要浪費兩個小時作筆錄.

逮到人, 還打電話來, 嘲笑般的道歉口氣, 還笑咧, 聽起來另類翻譯「對不起~ 呵呵 你怎麼沒當場摔死 哈哈哈」, 電話中我激動到講不出話來~

我開始後悔, 當初怎麼沒去驗傷...   

我真他X的蠢~



閒著幫補張照片.


可能對方真的違法.

也可能,由於是要轉入窄巷,對方車速只是一般或並非毫無預警.
只是在76歲老人家眼中,或許就覺得是"對方超車後突然右轉".
1.建議先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來釐清肇事責任。
2.可至法院民事調解庭申請調解,如果無法達成和解,可以直接在法院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節省時間)
3.不用聽甲說乙說他們都沒辦法幫你處理,只有按照程序處理對你才有幫助。
4.請你將交警開給你那張"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下面所寫的那幾點看清楚,那都是你的權利,這張就是他人說所的"三聯單",不是"三聯單"-是"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
5.有問題都可至相關單位網站查詢。
這是小弟遇過最簡單又快速又有保障的處理方式。供大大參考-
在此先謝謝大家提供寶貴的意見

整個大台北地區每天可能發生不少的交通事故
但是不是很多人都有處理交通事故的經驗
所以蒐集訊息和聽聽有處理經驗人的意見
對以後處理可能有些許幫助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