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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騎自行車被撞車禍處理方法

照X光 要觀察三天 疑似腦震盪

疑似...就連輕微腦震盪都還不到

是這意思嗎?

雙方都錯 路權上輸
來當個鍵盤手吧⋯當過車險理賠三年、在銀行當過民事催收二年(要自己寫狀紙開庭)、在補習班補過刑法和刑訴!

不要懷疑、連我同事自己發生事故都請我去談和解。

我感覺、單車靜止、機車超速⋯講了一堆,就只有幾個大大講到重點。

何謂路權?就是誰有權力優先通過,因為不對的時間出現二部車,就要來探討肇事責任了。

並不是誰撞誰,撞人的就該負較大的責任。試想、如果你在路上騎的好好的,有個小孩衝出來被你撞到,還有人覺得騎士該負責任嗎?
我高中時自己就發生過這樣的例子。

也有另一位大大說對了⋯

閃黃號誌:減速慢行(減到多慢?沒發生車禍就對了)。

閃紅號誌:停車再開(會發生事故,代表沒停車再開)。

這案件通常大概就以單車行經閃紅(或是支線車未讓幹線車)未停車再開,為肇事主因;機車行經閃黃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為肇事次因。不信,可以花個三千塊送鑑定就知道了(不過我建議可以省下來)!

還沒有報案,何來吃案?民事是當事人進行主義,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警方只能提醒。

提告⋯最好有人會幫版主寫狀紙。我都建議當事人能和解就和解,又不是很大的案件。

但必要時,寫存證信函、寫起訴狀、答辯狀,我也會免費幫朋友做(去google一下寫這些收費要多少)。

這案件跟中間什麼槽化線我實在看不出來有何關連?

若有錯誤之處,歡迎各位先進不吝指正。

建葛格 wrote:
這案件跟中間什麼槽化線我實在看不出來有何關連?...(恕刪)



樓上的車友..

我也很認同你的意見...

建葛格 wrote:
來當個鍵盤手吧⋯當過...(恕刪)


看到2~3頁終於看到有人在講頭上的燈...
我還想說是不是我沒讀書沒常識...
這跟地上的槽化線有什麼關係...
不是就不能在紅燈時停在上面嗎= =
主要是路權吧...
閃紅黃燈的常識不是考機車駕照時就有了嗎=.=

acih1981 wrote:
請問..家母於上班...(恕刪)

祝早日康復
acih1981 wrote:請問.. 家母於上班途中. 行經閃黃燈的...(恕刪)

說實在這情況騎車者如果不是超慢速,且身高夠高,視野不會被車陣擋到,有點難閃過腳踏車。

就像前幾天一則新聞,學生下公車結果從公車前方穿越馬路,後方來車根本看不到。

橫越馬路若不是完全沒車盡量避免"+",90度切過車陣危險。

祝令堂早日康復。


建葛格 wrote:
來當個鍵盤手吧⋯當...(恕刪)


正確解答

我來猜一下 初判表 腳踏車應該是未依規定讓車,機車應該是未依規定減速

這件事故的路權完全就是看號誌燈。
建葛格 wrote:
來當個鍵盤手吧⋯當...(恕刪)
機車騎士其實不撞到腳踏車也會撞出去...

因為機車本身沒減速..

注意看影片中前幾秒 路邊廂型車移動中. 白車迴轉中.. 再加上網格線..一般用路人應該都會先減速或煞停


建葛格 wrote:
來當個鍵盤手吧⋯當...(恕刪)


中肯

腳踏車是主因、機車是次因。
acih1981 wrote:請問.. 家母於上班途中. 行經閃黃燈的...(恕刪)


覺得在臺灣騎自行車要很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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