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0911 wrote:
某騎車在新生南路,大...(恕刪)
這不知道是那個官員的政績了!我還蠻想知道的是那位?
政府設置這種矛盾的車道,與漆上免責的文字,就不算政府設計有問題!
人民問題要發生就雙方自行解決!畢竟這位媽媽有可能是個國文老師吧?
教育國文肯定100分,但是教育品德與用路觀念0分!
我從小爸媽說過馬路就是要看左右來車與走斑馬線,好加在我有聽,才會在這回文!
但有了走斑馬線可以無敵的帝王條款,5~10年後,
就會看到一堆路人闖紅燈走斑馬線了!真的有慢慢追上大陸人的感覺!



b020009758 wrote:
這不知道是那個官員的...(恕刪)
2013年的某個新聞
道交法 修正日期103.09.30
開放權責機關設置人行道標誌
無論有無號誌指示 慢車均應"暫停"給行人通行
大概就這樣吧 有助於你知道的資料
如果想進一步知道 行人對慢車的明文義務
可以翻一下行人篇 但我記得幾乎沒有
台灣很流行問 "不知道是哪個官員..."
但事實上會問 是誰通過法案的實在不多
如果台灣人民真的覺得這法案糟糕
那麼這個修訂版本 也就不會變成中央法
說穿了 代表們是順著風向球的最後推手
其實多數人民 都是拍手叫好讓它過關的(?
b020009758 wrote:
我從小爸媽說過馬路就是要看左右來車與走斑馬線
如果不是從小就這樣講的爸媽
就或許他們以後 會是打司機不手軟的爸媽
如果我們的民情 不把尊重他人路權當回事
法律與規範的缺陷 也只是符合現有的實情而已
我騎高雄的路上
每台公路車的車主都有左右看車
不過他們是左顧右盼地闖紅燈
我騎長途的 腳一停就要出力重踩
我看著他們都在想 自己是在堅持什麼?
一路上下來 閃違停閃逆向也不是罕事
用路時選擇"忽視","不在意"之類的人
在21世紀的台灣 應該還會是一直多數現象吧
b020009758 wrote:
當然是提出的人不知道在想什麼!!
其實就是民眾容忍度的問題
雖然你覺得不合理 但一定是大部份的民眾能容忍或默視
所以代表們也會選擇默視 以避免被多數人罵的方式來修
事實上他們是有權利 把草案做180度翻修的
所以要嘛不是真的合理 就是過程中被大多數人默視了
交通也一樣 如果民風不會自己尊重他人路權
就只能以明文規範取代爸媽教導 才有可能根本地解決
意思就是 不管他們是盲從還是怕事
只有把對官員的疑問 擴大到代表身上
直到這種力量越來越可靠 你的願望才有可能實現
我在想你的用詞滿有正義感的說
或許你能延續你的正義感
對這塊土地 產生真正正向的回饋也不一定呀?

b020009758 wrote:
蛤?我爸媽教我過馬路要看左右 為什麼會有打司機不手軟??
是有前後文嘛... 那我把比喻的寫法修一下好了
我是比喻說明 "強勢爸媽"在台灣是存在的
"爸媽"並不是尊重路權那派的 就可能上這種新聞
雖不敢說這種過於極端的比率如何
但能讓"強勢爸媽"免費打人的制度
我覺得這種容忍度還滿高的
如果風氣與制度 只能讓大家重複看低頭族的家長打人
或是違規肇事的輕判的畫面
那麼僅是"知道"是不夠的 危險也會一再發生
就跟氣爆,食安,環安 廠商們都知道
但實際執行時 都只記得過去的風氣與習慣那樣
風氣不足時 制度是重要的
不過只有在多數人民都意識到這一點
才有可能變成現實 國外的月亮其實不圓
很多人取經的西北歐國家 也都是這樣走過來的
不知道在我有生之年 能不能看到台灣跨出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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