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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單車違規取締,半月達600餘件

給我完整的馬路上的""有形""的正式自行車道
其餘免談
8:5 wrote:
那會被開一張未依規定...(恕刪)


恩,的確是你的幻想^^"

隱形車道雖然沒有實行

但是已經知道是一個空想概念

車道自然是直線的延伸連在一起

所以你在馬路上直行,不去壓斑馬線就好了

當然逆向就一定要下車

隱形車道其實很難開罰,除非明顯切到車道去

另外我覺得自行車從人行道直接過穿越道真的很危險

有開車就知道了,因為汽車右彎時,是沒辦法看到從人行道後方衝過來的單車的

(因為單車速度快,轉頭很難特意去看20公尺處的人行道是否有單車要衝過來,後照鏡也看不到)

如果是在車道上,後照鏡就看的到

而且這在某些單車國家也是禁止直接穿越的

題外話:

我知道身為單車族當然大家都希望有專用的自行車道

但是現實面單車族畢竟是少數

在替單車族開闢專用道前,機車專用道應該更需要(除了主要幹道以外大都沒有)

還有店家佔用人行道的狀況

這些如果政府都還沒辦法處理

我想自行車道本身就是空想且不切實際,如果真的這樣實行,個人覺得還本末倒置

台灣的大眾工具實際上不像某些先進國一樣方便,所以才發展出現在的機車氾濫的現況

這是現實面

如果要全盤考量整治,我想以台北為例,絕對超過3/4的路必須全部重新設計

包括公車道、汽車道、自行車道、人行道、殘障專用路線(可能還需要計程車動線設計)

這些重新設置,對財政支出是非常龐大的負擔

在現在景氣下,我想這種支出並非是所有民眾支持發展的方向

也許無車日花費約千萬的預算,但是鋪設馬路的經費遠遠大於這個金額

之前的凱達格蘭大到的重新刨除、鋪設,台北市就表示花費約50萬,你看那條路才多長阿

我覺得抗議是讓政策進步的方向

我也非常支持一直向政府建議自行車道這方面

但是如果一直用這理由罵政府無腦,我覺得反而有點像失去理性的謾罵、風涼話



開了那麼多罰單,不知道有沒有01的朋友已經被開單了?
遵守規定就是尊重生命
遵守規定就是保住金錢
遵守規定就能騎車久久

不要再不滿了 想想自己是不是一個愛騎車愛自己生命也尊重他人的人
我也是常騎自行車,有自行車道當然騎自行車道,
在沒有自行車道的路段(這種情形應該佔絕大部分),
自行車的路權是在慢車道還是行人道 ?
有沒有哪位知道的 ...
是不是有自行車路權的任何相關的法規 ?
tomson1157 wrote:
我就沒有這麼幸運了住...(恕刪)


我想你是誤會了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的規定了,
自行車經過斑馬線(垂直方向)就如同騎機車、開車一樣直接過去就可以了。
這裏提到的騎過斑馬線(平行方向,騎在上面)需以牽車前進,
是指一般車友利用斑馬線到另一邊人行道(與行人方向平行)
常見的就是車友要左轉卻遇紅燈,
這時有些車友會利用斑馬線先至左邊的人行道上,
等綠燈後再利用斑馬線過馬路後左轉。

上面的左轉的Case,就利用兩次斑馬線了,
所以過斑馬線時行人和自行車是混在一起的,
行人多時或車友騎快時難免有點危險。

至於這次開單的幾樣(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
我是沒意見,畢竟這幾樣都不好。
如果是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而被罰有啥好不滿的~~
不要認為騎了自行車好像就高人一等,誰都該讓你~~
相反的自行車的防護很少,請愛惜生命!!

難道政府沒做好規劃就可以闖紅燈或逆向行駛嗎?
自行車是一項很健康的運動,不要搞到讓其他的人都看不起騎車的人!!
qqqqa wrote:
北市去年因腳踏車肇事死亡人數為7人,比前1年度成長6倍,以闖紅燈最多...(恕刪)


再表示對取締反感的同時,

是否也要正視單車闖紅燈的問題?

幾乎每週六.日出門騎車我都會遇到這種人!
cats wrote:
有個問題比較疑惑剛剛...(恕刪)



最大時速25KM
咦~我超速了!
好在沒有抓腳踏車超速~
要不然版上一堆大大都超速了
天阿~~
好險我不是住台北,
苗栗這邊完全不抓自行車,
平日車少山路多,
真是自行車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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