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每個用路人都擁有路權,即使是行人走路在北宜上也是,要多尊重其他用路人(還在學習中...)現在很多人都應該有使用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和走路(包括慢跑)兩種以上的交通方式版主如能將心比心, 就不會發這種文了, 也不用被炮得這麼慘
管他什麼汽車機車腳踏車還是行人速度慢的就是往外側靠讓速度快的從內側超越不要影響其他用路人走路跑步可以跑得比機車快 機車也應當向右邊讓路用速度來分比用體積 車種 來分來得有效多了最後不管是什麼車 並行就是很GY的一件事情...汽車高速公路常見慢速機車也常見單車也有白爛的併行擋路的行為 而非交通工具的種類...每次看到龜車佔用內車道不讓道就很想用光束砲射穿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