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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請 各 位 大 大 評 評 理 ~~


什麼鬼世界 wrote:
這條早就改掉了..9...(恕刪)


SORRY ! 我看了最新法規,的確已改,但為何本案件還是五五對半 ? 如依法規,轉彎車應讓直行車為例,本案例應轉彎車100%肇責才對。


第一百零二條   [函釋]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luzibin wrote:




SORRY ! 我看了最新法規,的確已改,但為何本案件還是五五對半 ? 如依法規,轉彎車應讓直行車為例,本案例應轉彎車100%肇責才對。


第一百零二條   [函釋]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恕刪)


因為保險專員只去查詢初步判定表

就停止了

上面是寫因事後處理雙方均已移動車輛
無法分辨責任

才說無法判定5 5 分

真 是 欠 罵

若 5 5 分

那是保險賠5成,其餘不足還是要車輛的駕駛者賠

所以我當下立馬轉戰交通局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

繳了3000大洋

替肇案人省下賠償費用阿!!

咱們有開車保的第三責任險不就是要保護自己,別讓自己因意外而損失過多的金錢嗎?

這樣以後誰要保該公司阿!!
這是移動後的現場概圖而已,現場沒了,怎鑑定,兩車各撞哪裡,落土與刮地痕都沒有
我只能說如果這個畫圖的人,圖比例有畫對的話...對方未達中心路口即實施左轉(提早切過來)已侵犯到你的路權了,你只要主張你直行車的路權對方就得賠你
路權就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如事故發生,轉彎車肇責為100%(曾求證於保險朋友),法條後半段(若....)真的早就修掉了
只能說畫這種圖的真的不及格,你遇到這種半桶水的畫家
即使現場移動,其他跡證標示清楚,還是可以鑑定還原現場情景的~
ccpb wrote:
這是移動後的現場概圖...(恕刪)




現場沒了是重點

如果你是直行車

對方說你撞他車尾呢?

這種事情沒照片憑一張事故圖的表

又加上單方面的說詞

不然對方說什麼樓主也沒交代清楚

樓主只是覺得自己直行車是對的

但是別忘了

對方轉彎車是已經走一半了才被你撞~也就是你去撞人家車尾

還是

你直行對方衝出來撞到~對方來撞你的意思

這兩者就不一樣

既然沒有當時的照片或是相關影片

就真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還有不要私訊給我了

我還蠻期待後續的
自己會關注

就拿一張圖表我想知道可以賠多少

而且樓主你是自行車
說真的
這更難去判定了
因為自行車車身短短的
如果撞到想必都會有刮痕
至於對方的車子你有沒有去求證
是車頭受損還是車尾受損
而且有無照片
如果都沒有就真的無頭公案了

對方只要主張說
你撞他

你說
他撞你

就真的五五分半

除非有影片
還是照片
或是目擊證人




ccpb wrote:
這是移動後的現場概圖而已,現場沒了,怎鑑定,兩車各撞哪裡,落土與刮地痕都沒有
我只能說如果這個畫圖的人,圖比例有畫對的話...對方未達中心路口即實施左轉(提早切過來)已侵犯到你的路權了,你只要主張你直行車的路權對方就得賠你
路權就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如事故發生,轉彎車肇責為100%(曾求證於保險朋友),法條後半段(若....)真的早就修掉了
只能說畫這種圖的真的不及格,你遇到這種半桶水的畫家
即使現場移動,其他跡證標示清楚,還是可以鑑定還原現場情景的~
...(恕刪)


對方送我去急診後有到派出所報案

而我傷口處理完也趕過去

員警有拍雙方的車輛

還有要我們回去案發當地

量測路段寬度
轉彎車是應該讓直行車
但上法院直行車卻又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
中華民國是沒有絕對路權
這案子我猜64最多73
.
我撞車修理費超過50萬
唯一不用自己付錢的是停紅燈被後面追撞
真慶幸我現在還活著

a5w7977 wrote:
轉彎車是應該讓直行車...(恕刪)


大大您說得對

可是我真的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我是看他已經停在那邊

是要讓對方先過的意思??

要是我沒有減速

恐怕不單只是下巴受傷而更慘吧!!

保險理賠專員可能認為對你所提出的賠償金額過高不願接受,能凹少賠幾成是幾成,如果理賠費用只用幾千元就能和解,保險公司會浪費時間跟你耗嗎?當然不會,會直接賠一賠結案,全賠也無妨。現場無法判定的東西到車鑑會結果還是無法判定,車鑑委員也只是以第三公證人的身分審核警方及當事人所提供的現場照片、行車紀錄、書面資料,花3000元就換來一張無法判定結果的公文意義在哪?

這現場圖應該不是轉彎車讓直行車的路權問題這麼簡單,而是根本沒現場且雙方的說法也不一致,沒有任何監視器也沒有目擊者,而且是事後才報案,警方只是把雙方口述的路口及行向畫進去,無定位,這種沒有現場的現場圖55分不用感到意外,說穿了就是保險公司知道這種沒現場的車禍不用全賠,也知道當事人一定會不服,所以會叫你去申請分析研判當作依據,就算走法院法官判對方賠你多一點你也已經損失了很多時間及金錢了,更何況那機率應該極小,比方說有路人剛好經過事故現場,行車紀錄器有拍到事故發生經過並願意提供給你之類的。

建議直接撥個電話和對方談談,或是去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各退一步讓事件提早落幕,不要天真的以為交保險公司和對方談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說穿了保險公司賠你賠得少他就是賺。
dylan0311 wrote:
事故發生時間4/84...(恕刪)
保險員說55, 只是一個談判技巧吧.
也就是底線是55.
那你可以跟對方要求要100%負責啊....不然就法院見.
若對方還是執行業務, 還要加一條業務過失.

再來, 可以去鄉鎮市的調解委員會.
談到最後可能為28, 37, 46.......就看你的堅持了.

dylan0311 wrote:
大大您說得對可是我真...(恕刪)

您要是開車在內車道撞的
那可能是您7他3
.
您是在最外側車道
所以你錯的機率是更大
就像你講的己注意到為何不讓
.
如果他連車尾都過分隔島
直行車是一定要讓
不是優先路權
.
當然有些會看你是腳踏車而硬擠
就是賭您一定會讓他
我自己也遇過很多次
所以還是要有行車記錄器
><""
.
理賠為何判55
差不多就這二樣而己
.
我PO一條我去年7月撞車給你看
也才73
73判賠
.
最後您如果覺得理賠還是太低
最好申請調解
調解委員會會站小車這邊
據我之前晚上雙黃線快車道撞到行走老人
後方50公尺有班馬線
結果理賠賠他
我自己付我自己修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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