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昨天下午下大雨,我騎機車慢慢的騎往公司途中...
經過文心路,快到中港路口,一台雙B轎車在我左邊,因為紅燈他不想等...
所以他轉進巷子裡要經由巷子出去到中港路...
誰知道他突然打方向燈後面看也不看馬上往我這邊擠...
我煞車不及又天雨路滑,被他尻到車頭,結果他酸了

對...他撞到我了,不過我沒摔倒只是擦到和嚇出一身冷汗...
就趕著去公司了,這種事情也發生在我牽腳踏車的第二天

我想說得是在台灣難道車比較小就沒有路權嗎?
為何某些不守法汽車要右轉就是都不禮讓直行車先走...
或是路口迴轉看到機車過來,先轉再說,就算你已經快到了...
我想樓主標題下這樣,應該是想表達在台灣有關路權的禮貌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