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deca wrote:
我可以確定它是自行車...(恕刪)
我大年初二就在愛河騎車見血!!
我絕對騎在所謂的自行車專用道上,過年人多根本也騎不快,有個女的在我前方15公尺處講手機也跟我有眼神接觸 (Eye Contact),但是他看到車就是不閃,還是正面對著我,也不會將身體側身一點,好吧,他不閃,那我閃總行了吧,就在我即將要通過這個白目電話女的同時突然有個三歲左右的小女生突然在前方四公尺處的人群中跟我面對面的衝了出來,我前、後兩個煞車全部殺死,不過小弟技術太差駕馭不了平日就很少騎的 NRS3,前煞車還是過重了些,所以重心前移後輪騰空摔個狗吃屎,摔在小女孩和白目電話女(還在繼續講電話)的中間,電話女幫我把車扶起來跟我道歉(電話還是繼續講),小女孩的媽媽也一直跟我道歉(我想說算了,人和車都沒有怎麼樣),接著這個媽媽看了看我擦傷見血的手腳之後居然說出 : "沒關係啦,只是擦傷而已。" 我聽了當場火大開幹喊說 "若是我今天撞到你女兒她擦傷了,我也說只是擦傷而已,你會不會接受??" 那個媽媽當場傻眼無話可說,我也有聽到旁邊路人說 "小孩也不看好,讓他四處亂跑要是被撞活該 ..." ,最後這個媽媽在我超殺的眼神之下抱著一臉無辜的女兒消失在人群中了,白目電話女還是繼續講她的電話,好好的大年初二就讓我見血收場,真是超級不爽呀!
我不排斥行人走在自行車專用道上面,但是行人至少也要隨時注意前後的來車吧,看到車要通過也應該稍微讓一下吧,若是不想讓的話,同樣的招數為什麼不在馬路上的快車道上面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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