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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騎腳踏車出門運動順便買早餐,被追撞.............


Rockey 樓主,肇逃就是肇逃,不管他有什麼理由、風太大吹偏車向、有人逼車、外星人電波入侵……
撞了人就是該停下來,跑了不對。
是他撞你的,就該是他賠償你,剩下的跟你無關。他什麼理由都沒意義。
之前上班也是被撞,當場報案,對方說一定會賠,有保險;還到警局備案簽和解書。
結果也是不接電話、裝不在家,他老爸還說:「我兒子上班很累你一直打電話來…吧啦吧啦……」
撕破臉,直接告訴他要去提告,告他過失傷害。馬上就賠錢,有的人就是很╳。
理直;氣和,立場堅定。別有息事寧人,退一步海闊天空的想法。
退一步的是你,海闊天空的是別人。

如同Rockey Lai 大大說的,及其他樓上說的,一定要告 逼車,沒保持安全距離還敢說被逼車<--理由太爛...小弟我就把逼車的車擋下來過(當時是巷道內) 。別對這種人有婦人之仁,到後面痛苦的都是自己。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錯在先了...支持提告...

話說樓主使用的止痛藥還是要少用阿,畢竟是類固醇的東西。
找到人之後

告他

完全不接受和解

當時現場他對你不義

你也不用對他存仁
既然已有肇事者,已經不是告不告的問題了,
因為若對方有保第三責任傷害跟財損險的話,就可以出險幫你賠醫藥費跟財損,
然而你自己也有醫療險的話就可以讓自己的醫療品質大大提升!!
一定要告,肇事又逃逸的人就是不負責任的人,他受傷要開刀,還不是自己搶快造成的,怪誰啊??
肇事逃逸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過失傷害才是告訴乃論之罪
這需要樓主提告訴
樓主還是把單據收集好
準備向對方求償吧
記得到時要檢察官幫你提

吉米Gimi wrote:
今天早上騎腳踏車出門...(恕刪)


這種人一定要接受法律制裁
肇事逃逸~我覺得應該要告~再怎樣也要讓這年輕人知道遇到事情~一定要面對~
先告了吧 事後要和解 在撤告都來的及 不然等他身無旁物 就會跟你說 人肉鹹鹹了
可惡肇事者謊話一
他說他被逼車,所以撞上我.

可惡肇事者謊話二
他父母說他急著要去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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